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陶春燕
近年来,聊城市的城市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城市基础设施越建越好,环境越来越漂亮,特色文化、自然风光吸引了更多的外地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但是,在硬件提高的同时,软件上也有待提高。巡游出租汽车是展示聊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目前全市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31家,巡游出租汽车2042辆,从业人员2565人。
11月22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武介绍了《聊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修改工作有关情况,王志武表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应当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一)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管理、检查和指导,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规范自身仪容仪表,衣着整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言行得体、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三)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按照规定收费,主动给付乘客当次巡游出租汽车发票;
(四)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依次候客,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五)按照乘客指定目的地选择合理线路行驶,因故需改变原行驶路线,应当征得乘客同意;
(六)车内无乘客时使用空车标志,夜间运营时开启标志灯;
(七)配合处理有关投诉事宜和协助乘客查找遗失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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