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6名工人逾52万元工资拿回来了!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叶小钟 通讯员刘佳
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获悉,11月3日,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林雪仪等律师承办的工会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显威力 136名工人拿回逾52万工资》入选由法制日报社、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因某物流有限公司拖欠136名劳动者2022年10月工资,136名劳动者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负责人在劳动监察部门见证下向劳动者作出承诺,将于当年11月22日发放所欠工资,然而公司事后并未兑现承诺。多次追薪无果后,136名劳动者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请求公司向136位劳动者支付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的工资合计693446元。
136名劳动者向广州市黄埔区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工会立即指派工会律师承办该案。为更好地协助劳动者整理材料及明确诉请,承办律师林雪仪和刘蓝燕在接受指派当天就与劳动者代表进行沟通,了解案情经过,做好相关准备。
庭审中,公司矢口否认与136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剩余工资,甚至提出劳动合同及相应公章均为劳动者自行伪造。对此,工会律师特向仲裁委说明,除了本案中劳动者已经提交的劳动合同、银行流水以及微信聊天记录外,在劳动者提起仲裁之前,在劳动监察部门见证下,公司已经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明确拖欠的工资金额,工资核对及发放承诺文件均有公司负责人签字,因此公司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至于伪造公章问题,公司并未提供鉴定报告且其存在同时使用多个公章的情况,劳动合同上的印章系由公司股东所加盖的,根据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即便劳动合同的公章非公司备案的公章,也不影响劳动合同上公章的法律效力,这也与公司在劳动监察部门陈述并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相吻合。
最终经仲裁委审查认定,采纳了工会律师的专业意见,裁定公司向136位劳动者支付2022年10月工资合计525546.9元。
为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两名律师在公司提起撤销仲裁程序的过程中继续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建议,同时提醒劳动者需留意公司可能出现恶意注销的举措,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该系列建议最终有效阻止了公司恶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履行法律责任以及恶意注销逃避法律后果的行为。
【工会律师以案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与136名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是否应当发放。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劳动者能够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劳动者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材料的,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本案中,虽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且近34名劳动者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已经提供了银行流水、考勤表、微信中的工资核对表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应当认定双方存在法律关系。
基于双方存在真实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公司应当根据双方已经核实的工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2022年10月工资。
【典型意义】
现实中存在着企业在特殊时期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双方协商一致延迟发放工资的情形,但对于企业通过否认劳动关系、恶意撤裁、注销公司的方式,利用主管部门与仲裁委、法院存在信息时间差恶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应依法处理,工会法律援助对于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据介绍,近年来,广州工会创新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在市、区总工会设立工会法律援助窗口,建成“一中心多窗口百网点全覆盖”工会法律援助体系,为职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一中心”即依托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建立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联合市司法局在中心创新打造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示范工作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党员律师法律服务示范岗“两站一岗”法律服务旗舰平台,着力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广大职工维权“难”题。2022年,员村工人文化宫获评“广州市十佳法治文化阵地”。“多窗口”即在市总工会设立工会法律援助职工接待室和职工热线,同时在11个区总工会设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受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百网点”即依托全市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立100余个“广州工会法律服务点”。近五年以来,全市工会累计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2万余宗,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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