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开展“校园餐”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孩子们吃得营养健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巩固提升校园餐整治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校园商超(小卖部、无人售货柜)、校园餐食材供货企业、学校周边餐饮和外卖点。
二、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至12月。
三、整治重点
(一)食品安全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承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宗食材供应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周边 200 米范围内餐饮和外卖点情况。
二是原料采购。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制度,指派专人或工作团队负责进货查验,确保货票相符、原材料感官性状无异常。尤其是对于猪肉等动物肉类,要严格查验“两证”“两章”,确认证货同行、证货相符、信息一致,索取并留存相应证明材料。采购大米必须索取该批次的出厂检测合格报告,且检测报告须包含重金属镉检测项目。
三是食品存储。全面清查库存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重点查看感官性状和保质期等关键内容,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及时清理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不得使用包装破损、污染和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辨识不清的食材。
四是加工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落实加工经营过程控制措施,规范从原料进入至餐食供应全过程的加工制作行为,严防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物必须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做好留样工作,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 小时。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五是三防设施。配齐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纱窗、防鼠板等“三防”设备设施,定期开展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和孳生。
六是清洗消毒。配齐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鼓励配置消毒房、洗碗机等。完善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除渣、浸泡、清洗、消毒、保洁等各环节操作,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合理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七是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患有腹泻、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强化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业务培训不少于40学时,法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参加“赣溯源”智慧化抽查考核。
(二)膳食经费方面
一是账户设立。学生伙食费通过“赣服通”缴纳、并通过学校设立的银行专户缴费。
二是财务收支。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明确食堂收支范围,完善食堂成本核算,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食堂“零租赁”管理,学校对服务外包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承包费、管理费、高额装修费,将费用转嫁给学生,间接侵吞学生伙食费。排查学校食堂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不按规定独立核算、降低学生餐食标准等问题;是否存在食堂经费中违规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等问题;是否违规挤占学生伙食费。
(三)营养健康方面
一是供校食材。是否开展以县为单位的供校食材集采统购试点,探索建立集采统购工作机制,发挥集采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食材品质,从源头上保障食材供应安全、质优价宜。
二是供餐管理。学校是否按照合法合规程序,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承包经营企业、大宗食材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是否建立健全承包企业、食材供应商引入、退出机制。学校校长陪餐制落实到位,陪餐人员在就餐前30分钟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学校基本大伙价格合理。学校档口价格合理且由承包方自主经营,不得违规转包或分包经营。加强食堂档口管理,取消教工食堂(窗口),实行师生同餐并保证同品同质同价。深入开展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
三是超市管理。学校超市食品方面只能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超市所售食品价格是否低于本地同类同期食品市场价格。
四、监督举报电话
0797-3813113,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全县“校园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崇义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崇义县教育局
版面编辑:刘 芳
责任编辑:杨晓斌
值班主任: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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