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融媒讯(记者 玛迪娜 特列克)11月21日,奎屯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奎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强主持会议。
奎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段民江,副主任江银萍、穆拉提·阿不都克里木、李新梅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前进,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伊犁州、奎屯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前,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法律讲座。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至10月奎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至10月奎屯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与会人员分组对以上报告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奎屯市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调整奎屯市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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