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河津市:一猪草沟企业违法项目 相关手续“弄虚作假” 常年肆意倾倒煤矸石“固若金汤” 谁在背后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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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月份实景与9月份实景肆意倾倒煤矸石,四周则是永久基本农田。

日前,本网工作人员又频繁接到当地村民反映,运城市河津市僧楼镇一填沟造地项目仍然肆无忌怛的实施,且相关文件被伪造、弄虚作假,尤其是无规则的倾倒有害固废对周边、土壤等造成不可预估的环境污染危害。对此,本网工作人员再次赶赴实地调查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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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未发现建设拦渣坝、排水沟、集水池等设施,显然不达标。

案件回顾:2024年1月份,本网工作人员就接到群众反映该项目的问题,并对该处违法项目的相关手续,以及存在的诸多疑点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求证。但结果似乎未能引起当地监管部门的重视。以下是该违法项目的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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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污许可证与环评手续是两个不同的行政许可。

2024年11月12日,本网工作人员再次向当地有关部门求证及调查核实的结果,包括群众反映违法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合法手续是否存在伪造、弄虚作假等问题。

数月过去,本网工作人员等到的结果仅是该项目环评批复的复印件。但对环评手续及批复原件的查阅,河津市环保局信访办米(音)股长表示,“人家不配合,没办法提供原件,你们要想了解环评手续及批复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向运城市环保局核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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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河津市环保局有关人员提供。

不解的是,本网工作人员在权威平台未查询到本应公开的环评等手续文件。无奈,本网又多次向运城市行政审批局环评科求证,得到却是以各种理由搪塞,结果始终未能及时证实清楚该项目环评等手续的合法性、真实性。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对新建、扩建项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若出现未批先建,未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来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又怎么会通过?最终会演变成哪里污染治理哪里。

不久,在僧楼镇政府一李姓工作人员提供的该项目资料中,注意到一份原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顺着这份备案证内容,本网工作人员通过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现,该项目单位是:河津市猪草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企业”),疑惑的是,项目法人是段亚西,并非是该企业法人贺文平,而且申报的这个项目显示的是:未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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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该违法项目代码、法人及未认领。

巧合的是,同一年(2019年)内相差两个月时间,该企业名下竟然还有一个填沟造地:钢渣、水渣项目备案,建设地点与现场实际位置几乎一致。河津市环保局米股长说道,“该企业这个(钢渣、水渣)项目并未实施”。对于其中一个项目既然未实施为何不撤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而这位米股长却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谈。对此举,不免让人怀疑两项目之间有“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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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该企业另一个备案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河津市行政审批局投资股,一工作人员也提供了一份该项目的备案证原件,在与僧楼镇政府有关人员提供的原件相对比,属实“难辨真假”。备案证原件按说应该独一份,为何落款、盖章顺序等多处出现不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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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僧楼镇政府有关人员提供的备案证原件,先盖章,且盖章处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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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河津市行政审批局有关人员提供原件,后盖章,且盖章处存在偏差。

而后的求证中,河津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局有关科室人员对该企业在平台申报的两个立项(备案)内容的法人、未认领为何不一致?以及备案证明文件是否存在“伪造、弄虚作假”等问题时,却解释的含糊其辞甚至推诿扯皮,始终未能证实清楚该企业立项(备案)环节的合法性,最后把问题又推向市环保局。

更需注意的是,本网工作人员通过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以及其他权威平台获悉,该企业在2019年时间内申报的两个项目名称竟然都是:填沟造地。既然是填沟造地项目应属于土地整治范畴,但该企业实施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内容为何是处置场?填沟造地的标准、要求、内容应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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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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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蓝色圈内是违法项目倾倒煤矸石范围。

由此,如何定义该企业是否合法合规?包括此处项目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究竟该实施处置场还是填沟造地?需不需要办理施工等手续?以及该项目是否又符合2019年期间的产业政策、生态保护等规定?对于这些问题,当地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数月也未给出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关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违者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始料未及的是,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立项)应是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备案(立项)后的项目是办理后续相关合法手续的“通行证”。但该企业项目的备案(立项),显然存在一定“猫腻”,也就是说,该项目第一步手续若出现问题,后续的相关合法手续也就无法正常办理。

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企业以分拆项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核准、备案的,项目核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备案,并给予警告。

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处以罚款;已经开公告建设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奇怪的是,当地有关部门人员提供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版又是怎么“获取”来的?施工现场又是如何验收通过的?难道真如群众反映的那样相关手续“弄虚作假”?对以上一系列问题,值得深思。

就这样,本网工作人员几经周折,从河津市政府、市环保局到市行政审批部门、市发改局又到运城市环保局得到的结果,始终是未能及时证实厘清该项目的合法性,最后都以“打太极、踢皮球”方式,不了了之、杳无音信。

其实,最早按当地有关部门人员说法,该项目在基建问题上就已存在不到位,更何况相关合法手续及现场现状“频频被质疑”不符,显然是一个不合法的项目。

但就这样的违法项目什么原因能“肆无忌惮”的倾倒煤矸石多年?当地职能、监管部门什么原因未遏止?究竟是“不想管”还是“不敢管”?难不成谁在为违法项目“撑腰”?且还存在一定的“利益输送”?对此,希望当地一查到底,给群众一个合理的答案。

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当地对违法项目的处理结果。针对此事,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