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

北京警方刑拘25人

2024年11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牵动西城、丰台、通州公安分局,对以散发“代开发票”小广告方式虚开发票的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截至目前,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5名,涉案金额超3.9亿元

经查,张某某等职业虚开发票团伙,利用中介雇佣兼职人员在街头散发“代开发票”小广告招揽客户,后通过“空壳公司”虚构业务向“客户”虚开发票。同时,犯罪团伙通过向其他犯罪团伙介绍“客户”,获取“开票费”“介绍费”。在收网过程中,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了大量公司印章、工商手续及印有“代开发票”的小卡片。目前,张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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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以下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准则。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企业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务必远离街头“代开发票”小广告,从正规渠道获取发票,一旦发现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举报。

来看看具体案件的判罚吧

都是实打实的刑拘

虚开发票额巨大

北京四人被判刑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16年至2021年间,毛某(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罗某、聂某、李某、邓某利用其实际控制上游开票公司,在本市XX区等地,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相互间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被告人罗某于2016年入职毛某控制的上游开票公司,主要配合毛某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在其任职期间,毛某控制的上游开票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合计人民币24628359.69元,已全部向税务机关认证抵扣。

被告人聂某于2017年入职毛某控制的上游开票公司,主要负责开具发票、银行转账等工作。在其任职期间,毛某控制的上游开票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合计人民币20620535.28元,已全部向税务机关认证抵扣。

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入职毛某控制的上游开票公司,主要负责网络技术维护、协助送取发票信息、协助银行取现等工作。在其任职期间,毛某控制的上游开票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合计人民币25783512.99元,已全部向税务机关认证抵扣。

被告人邓某于2017年入职毛某控制的上游开票公司,系毛某控制的上游开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主要负责开具发票、银行转账等工作。在其任职期间,毛某控制的上游开票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合计人民币23543690.09元,已全部向税务机关认证抵扣。

被告人罗某、李某于2021年6月1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聂某于2021年6月16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邓某于2022年2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告人邓某、聂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罗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被告人李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被告人邓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四、被告人聂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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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发布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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