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丙肝?
丙型肝炎(丙肝)是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的一种发病隐匿的传染性肝脏疾病,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人体感染HCV后,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甚至完全没有症状,病情不易被发现,故被称为“沉默的杀手”。
丙肝病毒可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早检测、早诊断、早治疗是丙肝防治的关键。丙肝目前虽然尚无有效的预防性疫苗,但科学规范使用抗病毒治疗药物,丙肝患者的临床治愈率可达95%以上。建议在治疗开始时、治疗第四周、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12周进行HCV核酸检测,以判断疗效。此外,丙肝抗病毒药物是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
如怀疑自己感染丙肝或已经感染丙肝时,请及时就诊。一旦确诊丙肝,则需要尽快启动抗病毒治疗!
根据《丽江市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凡是符合减免条件的丽江户籍丙肝患者到丽江市人民医院感染疾病科进行规范的丙肝抗病毒治疗,均可享受政府救治费用减免政策。
那么,哪些丙肝人群可以享受减免政策?
第一类:民政部门认定认定的六类低收入人群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特困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指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5.支出型困难家庭。
6.其他低收入人口: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
第二类、丙肝重点帮扶人群:
1.HIV感染合并丙肝患者。
2.丙肝合并血液透析或肾脏透析患者。
3.重症丙肝患者。
4.丙肝合并静脉吸毒史患者。
5.丙肝合并其他重大疾病
6.同一家庭内有2人及以上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现症丙肝患者,且不满足补助条件的,其中1人可按重点帮扶人群享受相应补助标准。
重要提醒:以上两类人群不能重复补助。
能减免多少费用?
根据减免条件的不同情况,减免费用可能不同,具体请到感染疾病科进一步咨询。就诊或咨询时请带:身份证、医保卡和民政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证明材料、符合丙肝重点帮扶人群的病历资料等。
另外:丽江市人民医院对新报告丙肝抗体阳性暂未明确诊断的患者以及抗病毒治疗结束3月后评估抗病毒疗效的患者可进行免费核酸检测(除外治疗期间的复查)。
费用减免流程
第一步:患者在感染疾病科医生指导下填写《丽江市人民医院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计划项目困难患者救治费用减免申请表》(由医生提供表格)。医生复印患者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证明材料或符合丙肝重点帮扶人群的病历资料、身份证。
第二步:医生开具检测单和药物处方单。
第三步:患者拿《申请表》、医保卡、检测单和处方到门诊收费窗口划价,收费室工作人员在《申请表》上填写丙肝诊疗相关费用总额、医保统筹金额和个人自费金额。
第四步:病人返回感染疾病科,医生根据病人救助类别在《申请表》上填写相应的减免金额。
第五步:病人返回缴费窗口缴费。缴费后将《申请表》、缴费单交回感染疾病科医师,然后就可以去检查或拿药了。
减免政策享受时间
政策规划的减免时期为2024年和2025年。如遇政策调整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祥和院区感染疾病科门诊及住院部
咨询电话:0888-51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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