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顺天成城市服务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等447家单位( ):
本机关对于附件1中447家单位(合计534户次)欠缴残疾人保障金一事,因上述单位均无法联系、地址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相关规定,现向该447家单位公告送达以下关于限期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决定:本机关根据《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单位所属期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缴纳等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截至目前,447家单位尚未缴纳其所欠缴的所属期2017年至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单位的欠缴年度、欠缴金额等详见附件1)。
根据《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补缴上述款项。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对限期缴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对本机关作出的限期缴纳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限期缴纳决定的,本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你单位强制执行。
上述决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编辑:陈晓莉
二审:谢结明
三审:吴日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