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赵某、钱某夫妻二人向好友陈某借款5万元,并写下借条。后陈某多次索要未果,将赵某、钱某诉至金塔县人民法院。经征得双方同意,县法院将案件委派至金塔县综治中心调解。
调解员认真查阅卷宗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详细了解了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因和还款意愿,从“情理法”多角度着手进行调解,告知当事人拒不偿还不仅会伤害朋友之间的信任和感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劝解陈某换位思考,体谅赵某、钱某的困境和难处。经调解员耐心地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某、钱某当日一次性向陈某偿还借款42000元。纠纷得以高效、圆满化解。
金塔县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作用,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模式,努力将各类纠纷化解在诉前、访前,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刘娇)
来源:金塔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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