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曝光19辆全省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上道路行驶的面包车和重型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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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安交警提醒: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颜维俊 杨昕

责任编辑:张军

来源: 观澜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