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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要求,我市正在组织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5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保德县德胜佳苑小区,位于保德县王家滩村水利局小区后,由保德县明德佳苑物业部提供物业服务。该小区存在以下问题:小区物业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收取业主1100元的物业费,小区卫生无人清理,生活垃圾堆积如山,环境脏乱差,业主缴纳水费后物业未供水。
2、静乐县惠民小区,位于静乐县碾河大街153号,由山西浩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公司物业服务存在以下问题: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小区配建的物业服务用房用途,将该小区配建的物业服务用房,由员工个人占用居住及用来堆放建材杂物。
3、宁武县青年城二期,位于凤凰西街,由宁武县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公司物业服务存在如下问题:物业企业对没有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以每次只给充5吨水费的方式捆绑收取物业费。
4、岢岚县西城社区昌乐花园小区,位于镇西路,由岢岚县永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公司物业服务存在如下问题:楼道内窗户玻璃不干净、楼梯扶手不干净;小区内使用的消防产品为伪消防产品;小区物业以未缴纳物业费为由拒绝给业主交水费。
5、原平市汇源小区,位于体育路商汇街,由原平市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公司物业服务存在以下问题:小区路面破损严重,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楼道卫生清洁不及时。
对于上述曝光的典型案例,各县(区)主管部门按照《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方案》予以整改处理,并将继续加大专项行动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完善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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