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以专章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系统部署。自治区司法厅是政治机关、政法机关、政府组成部门,也是统筹法治建设的主责机关。如何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推动改革任务落细落实?近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白永平。

内蒙古日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请问,自治区司法厅是如何全面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工作的?

白永平: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司法行政改革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法治服务保障内蒙古现代化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抓住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重点、难点,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深化行政立法领域改革,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推进区域协同立法,积极开展立法前、中、后评估,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有效维护法治统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自治区本级24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初步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形成全区3465项“免罚”“轻罚”事项清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意见》,实质性发挥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作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数量同比增长超过100%,调解和解率23%,行政复议质效显著提升。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效能。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持续推进“万名律师进乡村”“千名干警下基层”等活动,为改革发展赋能增效。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普法“八个一”活动,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深化涉外法治机制改革,立足内蒙古向北开放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人才库,完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打造面向蒙俄的领军涉外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努力实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内蒙古日报: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工程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请问,自治区司法厅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白永平:我们发挥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和政务诚信牵头单位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44项任务清单和177项落实举措,形成了三级“一办四组”工作体系,扎实推进诚信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扎实开展政府失信行为排查整治,畅通各类监督举报平台,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全面清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法规,将政务公开“双公示”拓展至“十公示”,各级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767件,执行率达85.5%,政府公信力持续提升。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印发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归集信用信息3.95亿条,推送“红黑名单”信息423.6万条,恢复经营主体正常状态11631户。制定诚信典型选树目录和守信激励清单,发布诚信企业23万家,着力营造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市场环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新华社等主流权威媒体刊发内蒙古诚信报道6800余篇,召开5场“诚信内蒙古建设”新闻发布会,开设“讲诚信 守信用”电视访谈栏目,已有12位盟市长、7位厅局长接受访谈,并面向全区出版发行《诚信内蒙古建设》系列读物,把讲诚信、守信用的舆论氛围营造得浓浓的。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开展涉府、涉企、涉民生、涉金融等重点领域执行攻坚行动,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公开率达99.8%,着力守好诚信建设“最后一道防线”。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全社会守信践诺共识基本形成,讲诚重信氛围更加浓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招商引资取得明显成效。

内蒙古日报: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改革任务多,自治区司法厅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更要在推动落实上发挥表率作用。请问,自治区司法厅是如何提升工作质效,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的?

白永平:我们紧扣深化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强化交卷意识和成果意识,盯住干、争着做,推动改革早成果、快出果、多出果,努力交出一份高质量的司法行政改革答卷。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照重点突破、单项拉动、多点发力、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年度司法行政“八项重点工作”,铆足干劲抢时间、赶进度,咬定目标强弱项、补短板,普法宣传、戒毒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等多项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健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领导小组,逐项梳理改革任务,制定改革事项清单,细化优化工作举措,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改革落实的工作方案》,常态工作调度,狠抓工作落实,以改革赋能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靶向施策补齐短板弱项,树牢“改错就是改革”理念,围绕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在全系统开展“补短板、扬优势、转作风、抓落实”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清单,紧盯责任人,紧扣时间点,形成改革任务落实闭环。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强化改革督办,深入整治“慢粗虚”“慵懒散”等突出问题,努力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推动司法行政改革走深走实。(记者 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