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
肥城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
2025年度肥城市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公告
为切实保障肥城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按照《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肥政办字〔2020〕17号),现开展2025年度肥城市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申报地点和领表地点:
1.申请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
2.申请地点:户籍(居住证)所在镇街区。
3.领表地点:肥城市市民中心B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3216119 3222836 3237196
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范围和条件:
1.申报范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申请条件: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至少一方为肥城市城镇户籍的家庭(包括夫妻与未成年子女)及25岁以上单身家庭;肥城市城镇户籍毕业5年内在市区新就业职工;非肥城市户籍人员,持有肥城市居住证,且与驻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0705元(2024年)。
(3)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肥城无自有住房。(其中,自有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宅基地住房、集体土地上住房;已办理预(现)售备案登记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其他方式实际取得所有权的住房。)
(4)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①拥有汽车的,单台价值高于12万元(含,按购买价格计算),或有两台(含)以上汽车,或拥有营运、工程等车辆。②在注册资金超过50万元的民营股份制有限公司(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不按是否实际出资认定)中担任法人、董事、股东等职务。③名下存款、证券、住房公积金、汽车、股份及商业、生产、办公等非住宅用房(按购买价格计算)合计价值高于20万元(含)。④其他不得申请住房保障的情形。
三、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1.提出申请:在申报期内申请家庭自愿填写肥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住房租赁补贴)(申报窗口领取或政务网站下载)。申请家庭持肥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住房租赁补贴)、户籍(居住证)、收入、住房、财产等相关资料到户籍(居住证)所在镇街区提出申请。
2.初步审查:各镇街区负责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镇街区在肥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住房租赁补贴)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民政局。
3.资格复核:民政局应该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申请家庭及其成员经济状况核对和低保家庭的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填至肥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住房租赁补贴)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申报材料核对信息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4.公示确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家庭保障资格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通过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审核公示没有发现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情形、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认定为住房保障对象。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住房保障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开。
四、申报需提交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或正在办理的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退役士兵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家庭离异的需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居住证明(租住)、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5.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肥城市居住证、与驻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6.有车辆的提供购车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7.低保、残疾、优抚对象等需提供证明材料;8.肥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住房租赁补贴);9.申请人本人的本地建行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10.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五、保障标准:
1.保障面积。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2人及以下的保障家庭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原则上60平方米。
2.补贴标准。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每平方米4元;其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3元。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月发放金额按照住房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发放标准×(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保障面积标准-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
六、注意事项:
1.肥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住房租赁补贴)可在政务网站下载打印,打印规格为A4纸。点击下载:肥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住房租赁补贴).rar
2.肥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声明签字(或按捺指纹),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由本人签字按捺指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由监护人签字按捺指纹,无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应采取按捺指纹的方式。
3.申报需提交材料要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两份。
4.住房租赁补贴审核通过后发放时限为一年,在每年的10-12月期间重新申报。
特此公告
肥城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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