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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案件情况】

2023年9月,被告王海某在原告刘某处借款3.3万元并出具一张借条。后因刘某资金周转困难急需用钱,找到被告王海某索要欠款,但是被告以没钱为由搪塞,为此,刘某将王海某起诉至天镇法院。

据悉刘某与王海某系同事与朋友关系,因办草场等原因资金周转,王海某多次向刘某借款,刘某碍于同事关系,在自己无存款的情况下,便用信用卡借款和吸草款借款给王海某,期间王海某陆陆续续偿还了部分借款,最后还剩3.3万元一直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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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海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我院执行干警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得知被执行人有工作单位,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尽量减少执行对被执行人带来的负面影响,王海某也提出用工资来履行案款。为防止财产流失,我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工资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今年11月,执行干警将其工资账户内欠款扣划至我院执行“一案一账号”,并按时发放给申请人刘某,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借贷时由于碍于颜面、疏忽大意、过于信任等原因,陷入民间借贷的纠纷,结果惹上了官司。因此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擦亮眼睛,谨慎对待。借款发生时,应尽量签订书面协议;强化证据意识,注意留存证据;借款利率约定应合法;自觉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

来源:天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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