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
《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强化保障措施等四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要点如下↓↓↓
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
发展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就业规模。
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
推动零工市场建设。
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打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园区,有序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
做好求职意愿和技能提升需求摸排,有针对性开展建筑、维修、家政、餐饮、物流、新职业新业态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农民工培训有关补贴政策。
发挥用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引导行业企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加强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
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后就业帮扶政策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就业帮扶机制,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有关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湖南微政务
▍综合编辑:艾尚石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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