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抹零
是指商家在结账收款时
利用四舍五入的方式
多收消费者零钱的行为
近日
市区某炸串店因为多收了顾客2毛钱
收到了罚单
市场监管部门明确
反向抹零的行为违反《价格法》
10月28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朱先生投诉,称其在一家炸串店消费时遭遇 “反向抹零”。朱先生在该店点餐完毕后,通过扫码支付了 31元,但拿到的小票显示炸串总价仅为30.8元,商家多收了0.2元。朱先生与商家沟通退款遭拒后,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执法人员依据朱先生提供的收银小票和支付凭证,迅速展开调查。他们现场调取了商家的收款记录,成功固定商家的违法证据,并立案查处。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秦灶分局稽查科副科长 冯鑫:商家“反向抹零”的行为,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行为。我局要求商家返还消费者多收的0.2元,并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抹零” 原本是为减少现金找零麻烦、让利于民的举措,但商家“ 反向抹零”的行为,违背了公开、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付款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商家出具的结算单据,一旦遭遇 “反向抹零” 等消费侵权行为,要勇敢地说 “不”,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这一事件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严格做到明码标价、依法依规经营。市场监管部门亦将持之以恒地加大对各类消费侵权行为的监管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环境更加公平、公正、透明,使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安心消费。
记者:吴珊珊
编辑:李可芹
责编:马跃
审核: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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