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家都知道两名身穿警服的男性殴打一名小孩时,自然都会义愤填膺非常愤怒!

你两个成年人殴打一个小孩,这本身就很欺负人了,更何况还是警察呢?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不过,在宁夏固原发生的这一幕,忽然有了戏剧性转变。

原来,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因此派出所副所长和值班民警一起出警。

到了现场后,有两个三年级的孩子,指认一名六年级孩子殴打他们。

结果在处理该事时,六年级孩子自行离开了。

等到两位民警找到该学生,忍不住殴打了这名学生。

由此可见,两名民警对这个喜欢霸凌他人的小学生,也是感到非常恼火,以至于动手替家长“教训”他。

广大网友在知道情况后,纷纷为两位民警叫好。

而该地警方发布通告,对涉事打人的派出所副所长给予撤职处分。

对此,很多人替打人民警叫屈。

大家的反应,充分说明对霸凌学生有多么厌恶。

事实上,从情理上讲,相信很多人都觉得两位民警“教训”得好。

这种喜欢霸凌他人的孩子,就要打上一顿,否则都不知道天高地厚。

但话说回来,民警打人是不对的,依然涉嫌违法。

且不说对方还只是一个孩子,哪怕是“罪犯”,你也不能无故殴打对方,这是一个人的合法权利。

其实,以暴制暴终究不是一个好方法。

特别在一个法治社会,用野蛮和粗暴的方法对待他人都有违法律。

因此,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至于霸凌的孩子,在找到后,同样应以法律为准绳,给予适当惩戒。

不仅如此,还要找到霸凌孩子的家长,要求其肩负起监管职责,对被霸凌的小学生给予一定的赔偿。

总之,警察殴打小孩肯定不对。

哪怕在感情上,我们都觉得那个霸凌他人的孩子该打。

但假如警察习惯于以“正义”来殴打他人,那么很有可能就会造成假借“正义”之名行暴力之事,甚至可能会造成“冤假错案”。

退一步而言,有些时候“正义”也会出现错误,也会是你所看到的正义却并非隐藏真相背后的正义。

就像此次孩子被打事件一样。

当知道被打背后真相后,很多人的怒气也就消除了。

你所看到的真相,不一定就是真相。

既然我们是法治社会,我们就要依法行事,作为执法者都不依法行事,社会岂不乱套?

法律需要人人遵守,而不只是普通老百姓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