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几盆绿植(非昂贵品种)

会被刑事拘留吗?

答案最后揭晓

先来看今天的案例

方某、潘某两位偷花“搭子”

没事儿就喜欢骑着电动车四处溜达

特别喜欢顺手“牵”花

有一种心理叫什么来着

“别人家的东西就是好”?

俩人说

“路上看到别人家门口的绿植很好看,

就想搬走。”

她们还承认

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

在房山区良乡镇、阎村镇等地区

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现嫌疑人方某、潘某

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房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要说这俩人

为了集齐几盆不值钱的绿植

等来了刑事拘留

真是犯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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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你要问了

几盆绿植,也不是珍贵品种

就要刑事拘留吗

搬板凳坐好

普法时间开始⏰

普法时间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生活中,肯定有不少人认为

小摸小偷的,那都不算事儿

殊不知,盗窃金额小

也!是!违!法!

两年内盗窃三次及以上

则!是!犯!罪!

所以啊,不管数额多少

君子爱花,咱们还是要取花有道

毕竟花花在人家养的好好的

你非往家里搬

连花都要说:“你礼貌吗?”

要不说俗话说老话儿说得好呢

莫伸手

因为伸手必被捉!

看看邻居们都在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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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发布 据平安北京、房山警方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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