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一片和谐的年代,当“民警”与“殴打小学生”这样的字眼碰撞在一起,不禁让人心生疑惑:是怎样的一种心情让民警对一名年仅12岁的孩子动手?要么民警有问题,要么学生有问题。
11月23日晚,一段震撼人心的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画面中,宁夏固原市张易派出所的两名执法人员,正对一名红庄小学的12岁学生进行掌掴、脚踢、揪发,也就是网上说的殴打小学生。
然而,随着事件的深入调查,真相原来是一起校园霸凌事件处理的后续。11月22日下午,张易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学生在校内遭受同校学生的长期殴打。王副所长,带领辅警赶赴现场,经过调查,确认了两名三年级学生长期遭受六年级学生马某某的欺凌。正当民警们安抚受害者和其家属情绪时,霸凌者马某某却自行离开现场,在寻找马某某时,就发生了我们视频中看到的那一幕。
我们常常听到对待霸凌者要“零容忍”的口号,但真正落实的效果却不太尽如人意。比如学校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往往采取的是批评教育、家长沟通等温和手段,而这些对于某些已习惯于欺凌他人的学生来说,无异于隔靴搔痒,根本无法起到震慑作用。
那么,回到最初的问题,民警的行为是否就全然不可接受?在此,我想提出一个反向思考:面对一个屡次施暴、逃避责任的学生,当温和手段失效,我们是否应该期待有更强有力的措施来制止这种恶行?王某与戴某的行为,虽然方式不当,但其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弱小,维护正义,让那些被他欺负的学生看到有警察在保护他们。在那一刻,他们或许已将自己视为孩子们在校园外的最后一道防线。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民警的暴力行为视而不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对待霸凌者还是受害者,都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处理程序。但我们也应看到,民警的初衷与行动背后的无奈,学校拿这种学生没办法,法律拿他们更没办法,怎么办?
当看到当地对涉事民警的处理结果是撤销行政职务时,我觉得处罚太重。换个角度想,如果警察只是出警,到现场后对霸凌者进行指正帮教。请问这有什么用,他会怕警察说他两句?可能当警察走后,他还会以此作为炫耀自己的资本,你看警察都拿我没办法,我牛吧。
说实话我支持民警的做法,对待说教已经没用的坏孩子,适当上点手段是必须的,要不然他不长记性,关键他还会继续欺负其他学生。
说在最后,民警殴打学生的行为固然不太可取,但这也是无奈之举,是保护弱小,维护基本的正义的手段。假设这名学生经常霸凌你的孩子,你又会对这起事件持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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