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上名筑

尚上名筑售楼处电话:400-836-8707【已认证】

尚上名筑营销中心电话:400-836-8707【已认证】

尚上名筑展示中心电话:400-836-8707【已认证】

▼温馨提示:本项目采用预约制,过来营销中心参观样板间请记得提前拨打开发商售楼处400-836-8707热线电话预约,感谢您的配合!(中介勿扰)

欢迎来电咨询,预约看房即可尊享购房专属优惠,房源信息真实有效。项目开发商销售团队全程营销策划,案场内部销售人员,专业热情一对一服务,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

➤➤➤➤VIP贵宾置业〢欢迎来电咨询〢品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广州尚上名筑位于番禺区石楼镇亚运大道北侧,由番禺信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占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提供商铺、洋房、别墅等多种物业类型。周边环境优美,紧邻砺江河及多个自然景区,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小区绿化率高,空气清新,是城市中的宜居之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番禺尚上名筑位于番禺市石楼镇赤岗村地段,广州新城板块的核心位置。用地面积16126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07117平方米,产品类型为洋房(已售罄)、别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周边砺江,休闲绿道环绕四周,东望大小浮莲山、远眺莲花山、狮子洋,紧邻国家4A级旅游区莲花山风景区、莲花山高尔夫球会、规划中打造岸线景观带和大型滨海生态公园的海鸥岛、亚运文化村等为广州不可多得的首席国际生态宜居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生活配套:楼下4万㎡大型综合商业中心,有水果超市、尚上名筑影院、生鲜超市、理发店、沙县小吃、建设银行、麦当劳、钱大妈等,日常基本生活需求能够满足。此外,距离尚上名筑1.7公里处就是石楼商贸中心,生鲜蔬果批发价零售,是小区居民最爱帮衬的地方。较远的还有亚运城广场、海傍地铁站市场(楼下亚运城媒体村站坐公交车4个站即可到)。小区有幼儿园、周边石楼中心小学,广铁一中(省一级)重文小学(市一级)、天誉小学、石楼中学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地铁:紧邻地铁四号线海傍站,35分钟直达天河圈及广州主要城区,连通未来三号线延长线、十二号线。

高速路:京珠高速、南沙快速40分钟畅达深圳、东莞、中山、佛山等珠三角重要城市,政府斥巨资打造亚运大道,瞬间即达番禺中心市桥。

客运港:莲花山客运港1.5小时畅达香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建筑面积:243-247平方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尚上名筑周边有华润万家等购物中心,中小学有石楼中心小学、石楼一中、石楼二中、广铁一中,医院有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广医四院)、石楼人民医院 石基人民医院,基本能满足日常看病的需要,周边银行也不远,有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公司有中国邮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样板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23㎡联排别墅户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尚上名筑

尚上名筑售楼处电话:400-836-8707【已认证】

尚上名筑营销中心电话:400-836-8707【已认证】

尚上名筑展示中心电话:400-836-8707【已认证】

Vip贵宾置业===欢迎来电预约尊享内部折扣===匠心钜制恭迎品鉴

✅最新发布:尚上名筑开发商电话400-836-8707—尚上名筑售楼处电话:400-836-8707—尚上名筑销售中心电话:400-836-8707—尚上名筑营销中心电话:400-836-8707—尚上名筑售楼中心电话:400-836-8707尚上名筑展示中心电话:400-836-8707

✅免责声明:

✅1、文章中文字和图片之间无必然联系,仅供读者参考。

✅2、本文所述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市场交易依据和投资建议。

✅3、文章图片来源于微信搜索或百度搜索引擎,我方非相关图片的原创作者,也不对相关图片及内容享有任何权利,如果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联系电话:400-836-8707

2024房产最新信息:

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①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明确相关征税问题。②通知规定,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财政部等三部门公告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征税问题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还明确,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按照上述规定,深圳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1.5%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在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方面,深圳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深圳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