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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群 11月23日,在“金融创新与新质生产力”为主题的银行家金融创新论坛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吴卫星发表演讲称,我国在数字金融等领域的创新走在了世界前列。然而,金融创新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新的金融风险。为应对这些风险,我国需建立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金融监管体系。

吴卫星表示,我国金融创新在为更多人群提供服务、帮助投资者实现财务目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金融创新的黑暗面也不容忽视。他提到,个别金融机构可能利用投资者的经验不足或产品的复杂度,来谋取不正当收益。这种情况在美国次贷危机前已有所体现,我国应引以为戒。

以居民家庭债务为例,吴卫星分析称,当前我国居民家庭债务状况总体健康,但年轻人群贷款比例上升等问题值得关注。他认为,年轻人过度负债可能导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首先,年轻人负债过多,一旦无法按时还款,将对其长期经济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其次,这也可能对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造成冲击;最后,年轻人的贷款往往依赖于上一代人的支持,这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可持续性和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以及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的数据,近年来中国居民家庭收入大幅提高的同时,整体杠杆率相对适中但增速较快。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居民家庭的总体杠杆率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吴卫星认为,当前中国的居民家庭债务水平是可持续的且处于合理范围。然而,如何在未来保持这一趋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过去,因为居民家庭的总体杠杆率较低,银行发放的贷款相对优质。但随着杠杆率的提高,银行需要更加努力地筛选优质客户,以确保贷款的质量。回顾2008年的次贷危机,大量的贷款发放给了信用评级较低的家庭,再通过证券化手段将风险放大和转移,最终导致了全球金融危机。中国虽然目前的金融健康状况良好,未来仍然需要银行业更加精准地控制风险,不仅要关注居民个体层面的风险,还要关注全国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这将是未来金融监管的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吴卫星建议,金融产品在设计时应遵循一定标准,避免过于复杂,让投资者难以理解。同时,对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产品,应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其在大量人群中推广的合理性。此外,在市场信息披露、规范同业竞争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也亟待加强。

吴卫星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表示,金融监管是为了保证金融创新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是在与金融创新的不断互动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方面,金融创新的演进客观上需要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金融监管;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水平和效率的提高也会促进金融创新,并使得金融创新真正服务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吴卫星认为,金融创新的目标之一,是帮助金融服务提供者找到更多客户并为其提供优质服务。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为金融服务提供者赋能的目的,从而也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到了现代金融服务。比如,我国在人均拥有银行账户数等一些常用的普惠金融指标上表现优异,反映出我国金融系统借助金融科技进一步惠及了更广大的人民群众。

吴卫星表示,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许多金融机构能够创新性地为不同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这种创新大多数时候对金融消费者是有益的,不仅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还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繁荣。然而,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某些理财服务可能让客户支付隐性的费用、过度承担风险。还有一些金融服务提供者利用其平台优势,获取消费者的个人数据,从而获得不当的竞争优势。如果放任这些金融服务提供者利用所谓的“金融创新”来侵害消费者权益,金融消费者将会受到直接损失,整个金融系统的健康发展生态也将受到破坏。

因此,在吴卫星看来,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应具备足够的前瞻性,利用科技手段对大数据算法的公平性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础上,促进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