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蛋制品、罐头和速冻食品等16大类食品107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冷冻饮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和蔬菜制品等10大类食品24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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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扬州佳捷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阴市东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辣疙瘩丝,(生产日期/批号:2024-05-06,规格型号:230克/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苏州市昆山苏杭时代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锦溪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通市崇川区李喜喜米线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 餐馆自行消毒),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小朱水果店销售的杨梅,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苏州市昆山市锦溪镇优利惠超市销售的标称常熟市兴达食品厂生产的大吃货五香味瓜子(生产日期/批号:2023-11-20,规格型号:10k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德客中式快餐店使用的小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淮安福壹家超市有限公司楚州分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糊辣凤爪(生产日期/批号:2024-04-21,规格型号:20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扬州市广陵区宴之都酒店销售的葱油海蜇丝(自制)(生产日期/批号:2024-05-27,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无锡市惠山区长安陆传华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河虾(鲜活),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南通大饭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海蜇(自制)(生产日期/批号:2024-05-3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蛙来了小吃店销售的牛蛙,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宿迁市泗洪县绿色缘超市车门连锁加盟店销售的黑粉皮(生产日期/批号:2024-06-0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亮蓝及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标称淮安港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清型雪泥)(生产日期/批号:2024-06-04,规格型号:350ml/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盐城市射阳经济开发区购佳乐超市销售的百合,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宿迁市泗洪县好妈妈饭店使用的标称泗洪众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消毒的复用餐饮具(碗、杯子、勺子、碟子),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连云港保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马鲛鱼丸(生产日期/批号:2024-06-05,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镇江市丹阳市丹北镇东尚驴肉馆(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驴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徐州市邳州市香满园饭店销售的猪皮冻(自制)(生产日期/批号:2024-06-04,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泰州市靖江润靖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毕晟达农产品有限公司委托泓星优鹑食品海安有限公司生产的去壳鹌鹑蛋(卤汁)(再制蛋)(生产日期/批号:2024-06-08,规格型号:400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徐州市睢宁县小郭炸鸡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自制)(生产日期/批号:2024-06-06,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常州市溧阳小高生鲜店销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连云港市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新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小麻花(咸)(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4-05-06,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镇江市句容市华阳街道紫果园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南京市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下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华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猪头肉(生产日期/批号:2024-01-21,规格型号:250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食品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二、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三、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提示该食品中存在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尤其对老人、小孩的危害更大。餐饮具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

四、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五、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减缓产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对原辅料管控不足由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引入。

六、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糖精钠。杨梅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或经营主体为增加产品甜度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七、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八、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九、铝的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海蜇加工过程需要使用大量的盐和明矾(硫酸铝钾)盐渍新鲜海蜇,使其大量脱水而成,同时起到防止海蜇腐烂的作用。海蜇产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十、亮蓝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水溶性非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风险。亮蓝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亮蓝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十一、日落黄

日落黄又名食用黄色3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日落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日落黄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违规使用。

十二、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十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使用。

十四、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五氯酚酸钠被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驴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十五、铬(以cr计)

铬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同时也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属,摄入过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按照规定,肉及肉制品中,重金属铬的含量均不得超过1.0mg/kg。猪皮冻中铬超标,有可能是一些不良商贩为了增加韧性和口感,在肉皮冻中掺入了工业明胶。

十六、酸价(以脂肪计)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十七、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黑星病、叶斑病等。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洪叶

上观号作者: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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