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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发现,这并不是陈某第一次对酒驾的司机实施敲诈勒索。2022年12月30日凌晨3点左右,陈某在海沧区一家KTV门外,见阿兵(化名)酒后驾驶机动车,故意骑着电动车制造被阿兵的机动车撞倒的假象。陈某以报警举报阿兵酒驾为要挟,同样敲诈勒索了2000元。

2023年6月29日,陈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之后陈某被取保候审。

今年7月31日,湖里区检察院向湖里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陈某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索取他人钱财共计4000元,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考虑到陈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等情节,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酒驾司机则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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