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宁阳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与关联方山东天和纸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620万元,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1620万元,为授信类关联交易,用途为购化机浆,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均为保证。
二、交易对手情况
山东天和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注册资本813.04万元,注册地址宁阳县城文化街1857号,法定代表人许振利,主营业务范围:制造、加工、销售机制纸;纸浆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厂房租赁、仓储服务等。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符合贷款主体条件。该公司目前持有我行股份1704万股,占比3.41%,法人代表许振利任我行董事,该公司属于我行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本交易遵循通行市场价格定价方式和惯例,交易条件不优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符合合规性、公允性要求。本交易符合本行利益,有利于我行拓展市场、提升竞争力、增加利润,不会对本行产生潜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1620万元,单笔贷款授信金额占上季度资本净额比例为1.46%,属重大关联交易。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4年11月6日,宁阳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天和纸业有限公司拟发生还清再贷162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振利按规定进行了回避。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2024年11月6日,独立董事分别针对上述交易书面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无。
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4日
来源:宁阳农商银行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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