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25日
被联合国确立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2016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也将禁止家庭暴力
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明确写入法典
202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
威胁、跟踪、骚扰等
均属于家庭暴力
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江门法院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反家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文明家庭氛围。
蓬江区人民法院
蓬江法院开展“反家庭暴力”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生动地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详细讲解家庭暴力的概念、种类、认定,以及家庭暴力的预防与应对措施,耐心回答群众关于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等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鹤山市人民法院
鹤山法院联合鹤山市妇联等单位开展“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法治宣传咨询活动, 通过派发法治宣传资料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例小册子、现场释法答疑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家庭暴力的危害、常见类型、家庭暴力的处置、法律责任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以“零容忍”态度应对家庭暴力。
新会区人民法院
近日, 新会法院审结一起因家暴引发故意伤害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23年4月的一天,林某因妻子陈某晚回家而心生猜疑,在妻子回家后与其发生口角,并对其拳打脚踢。妻子被打倒地后,林某没有理会,独自驾车外出买烟。林某回家后,继续对妻子进行殴打达20分钟。后陈某报警,经鉴定,其右眼上下睑皮肤挫伤、体表皮肤挫伤、L2椎体右侧横突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新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故意殴打妻子并致其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认罪认罚,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遂新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家庭暴力,不是夫妻之间的玩闹,更不是寻常的“家务事”。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面对家暴要“零容忍”、不沉默,学会拿起法律武器勇敢说“不”!
下一步,江门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反家庭暴力宣传,重视和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以法治“阳光”驱散家暴“阴霾”。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
1.殴打、残害、捆绑、冻饿等伤害行为;
2.禁闭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3.恐吓等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
4.跟踪、骚扰、诽谤、经常性谩骂等精神侵害行为。
遇到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受害人遭受暴力侵害后做好三点:
1.要及时保存各种现场物证,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等;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棍、棒等。
2.如果去过医院治疗或者报案,一定要保留书证,如验伤病历记录、民警询问笔录等,施暴者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3.关于人证,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如遇家庭暴力,可以这么做
1.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2.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
3.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
4.到当地妇联、司法部门、村(居)委会以及其他地方反家暴联动机制所涉部门咨询求助
5.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场灾难,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说“不”!
来源:蓬江法院、新会法院、鹤山法院、南方+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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