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公众号: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生物多样性丧失和人为活动加速的气候变化是全球人类面临的、相互作用的两大危机。可再生能源作为清洁、绿色的能源方式,已成为全球各国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投资之一。然而,随着该产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其发展足迹和相关供应链正在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包括自然土地类型的改变、物种关键迁徙或活动受阻、生态系统过程和功能的扰动等。
如何在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同时,避免对业已岌岌可危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探索协同发展路径,已成为不可忽视的议题,并和昆蒙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中的多个2030目标直接相关。
对于这个跨界新议题新挑战,需要能源界和保护界充分交流,共同寻找协同发展路径。为此,在哥伦比亚卡利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6次缔约国大会(COP16)期间,一场聚焦“可再生能源与生物多样性协同发展,支持全球自然向好目标”的边会于10月28日下午在中国角热烈展开。
边会海报
工作人员合影
这场边会的联合举办方包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与非洲野生动物基金会(Africa Wildlife Foundation)、国际鸟盟(BirdLife International)、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昆山杜克大学、自然之友、大自然保护协会(The Nature Conservancy)、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ildlife Conservation Society)。来自社会组织、科研院校、可再生能源企业、投资机构等多个相关利益群体的10余名代表基于现有研究、实践经验、行业观察和问题思考展开了多维度分享。
同时,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和自然之友共同发出呼吁:需要加强全球范围内跨国、跨界的知识经验共享、解决方案合作开发,从而形成合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贡献于昆蒙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的实现,以及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整场边会持续四个小时,现场座无虚席,最后的问答环节也令人意犹未尽。边会包括三个环节,分别是主旨发言、专题案例和观察分享、跨界圆桌对话。
边会现场观众
在主旨发言环节,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丽荣博士为边会致开幕词。她提出要通过系统思维方式,将可再生能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协调发展纳入发展规划中,并且加强技术和管理手段的创新和应用,从而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绿色选址和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需要强化政策法规的引导和监管作用,以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丽荣博士
在专题案例和观察分享环节,来自中国、美国、非洲及东南亚地区的各位嘉宾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供应链两个方面,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和解决方案分享了各自的观察、研究和实践。
国际鸟盟(BirdLife International)Sue Mulhall女士介绍了全球鸟类在迁飞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并且介绍了可应用于能源规划的鸟类敏感性地图工具AVISTEP。AVISTEP 旨在支持开发商和监管机构在建设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陆上风能、海上风能、太阳能光伏发电、输电线和配电线)时,有效考虑对鸟类活动和生物多样性的潜在影响。
国际鸟盟生物多样性与企业参与项目负责人Sue Mulhall博士
昆山杜克大学的助理教授蔡志扬博士线上分享了濒危物种黑脸琵鹭(Platalea minor)的卫星轨迹,强调了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导致栖息地丧失和迁徙时间延长等问题,最终影响迁徙水鸟的迁徙模式。
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的刘静女士介绍了与合作伙伴针对可再生能源选址所开发的多项工具,包括Site Renewables Right、Mining the Sun、SiteRight和The Global Renewable Watch等,希望借助这些工具,兼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区利益。
非洲气候行动网络(CAN Africa)Wafa Misrar博士阐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对非洲的重要性,并强调为了达成COP28提出的目标,非洲目前最需要的是经济支持和技术转让,以实现公正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自然之友法律顾问温子莹分享了在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例,讨论如何以法律手段保护被可再生能源建设破坏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生态系统,并介绍了中国正日渐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制度,包括要求增加科研投入研究风电光伏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及关键技术、加强项目区域野生动物调查及环境监测、评估规划及项目全生命周期对生物多样性的累积性影响等,这为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发展创造了积极的政策条件。
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环境经济学者Ray Victurine就可持续能源开发和供应链下游的矿业开发介绍了层级缓解措施框架(Mitigation Hierarchy)决策工具。这是多家国际多边投资银行、援助资金推介的用于管理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解决方案,目标是达成生物多样性净零损失,甚至净增益。Ray指出,企业、投资者、项目所在地决策者需要一同从生态系统、大景观尺度管理潜在的影响,这一点也需要供应链下游需求方一同推动。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自然观察项目主任程琛博士在边会上正式发布了《中国可再生能源与生物多样性协同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报告( 点击阅读原文链接阅读 ) 。该报告由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联合撰写,通过梳理可再生能源开发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研究和解决方案进展,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空缺与挑战。报告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生物多样性具有统一的目标,从长远来看都希望保护地球自然环境从而维系人类的存续;短期而言,由于政策制定者和投资人等已经对可再生能源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可再生能源企业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是积极响应相关要求,同时也可以变挑战为机遇以提高竞争力。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加强跨界交流与合作,支持政策有效落地,开发更多解决方案,贡献于我国乃至全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实现。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自然观察项目主任程琛博士
圆桌讨论环节由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中国全球投资和影响力项目康蔼黎博士主持,针对如何兼顾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邀请国内外社会组织、国际跨国企业和投资机构、科研院校的各领域代表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并在问答环节和现场观众就存在的挑战展开了讨论。
针对现存的挑战,来自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FFI)的Libby Sandbrook从自身二十多年的矿业和自然保护行业从业经验出发,着重指出政府在生物多样性监管上的关键作用,以及通过政策引导企业的重要性。
来自可再生能源企业Iberdrola的Emilio Escobar从企业的角度,强调了监管和政策鼓励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至关重要。Emilio坦言,尽管公司希望展示积极影响和多元化发展,但在监管不完善的环境中,企业参与环境管理的难度加大,最后可能反而不利于市场竞争。
来自可持续投资机构Impax Asset Management的Julie Gorte博士表示,生物多样性对社会经济有巨大价值。然而,由于仍缺乏具体的衡量方式和明确的货币价值,导致破坏生物多样性的主体不产生直接成本,同时也使得投资者很难找到投资方向,无法增加进入自然的现金流。
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吕植强调了跨界沟通的重要性,必须打破部门壁垒以分享信息、知识、政策和最佳实践,了解可再生能源企业面临的挑战,并呼吁通过建立分享网络,以扩大共识。社会组织、企业及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需要共享和交流研究实践和经验教训。
边会现场圆桌环节,从左到右分别是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吕植、可再生能源企业Iberdrola的Emilio Escobar、可持续投资机构的Impax Asset Management的Julie Gorte、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中国全球投资和影响力项目康蔼黎博士
在社会组织、企业和投资者、科研机构的交流互动中,我们看到了多利益相关方对信息分享和知识共创的需求。为了更好地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协同,需要打破信息壁垒,推动跨界合作、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与更多的自然保护机构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开展联合行动。
边会相关的精彩内容为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正在牵头的《可再生能源与环境、生态、社会协调发展路径》研究报告提供了充分的国际经验借鉴,将支持到“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愿景工作坊”的系列产出之中。
COP16和COP29如今都已拉下帷幕 。如何避免能源转型造成的生物多样性影响,作为两个全球议题协同不可忽视的一个层面,希望得到更多关注。因为正如原《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秘书长、现联合国助理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副执行主任伊丽莎白·穆雷玛(Elizabeth Maruma Mrema)女士所言,关于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我们无法单独解决其中任何一个问题,要么就两个一起解决,要么一个都解决不了。”
*如您感兴趣《中国可再生能源与生物多样性协同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报告,可点击阅读原文链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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