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持续督促被执行人履行,顺利执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以高质量执行工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原告某种植公司与被告某生物公司签订《建厂项目合同》,约定原告建厂出租给被告使用,双方对厂房的租金、租期、地点、违约金等均做了详细约定。然而,被告以生意难做为由,决定不再继续租用该厂房,便向原告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书》,但其并未搬离厂房,且租赁期间仍有租金未支付完毕。原告多次催讨均以失败告终,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6万余元。
执行情况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向某生物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划拨某生物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在与某种植公司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已就租金和违约金私下达成分期和解协议后,执行干警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多次督促某生物公司依约履行。最终,某生物公司将全部租金和违约金支付完毕,并搬离厂房,案件实现圆满执结。
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终实现。一直以来,覃塘区法院始终坚持全力以赴妥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创新和优化执行举措,坚决打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
覃塘区人民法院2024年原创201期
文字:陆嘉琪、黄丽贞
编辑:陆嘉琪
审核:李春晓、伍清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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