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彦君

日前,四川广安市邻水警方抓获两名涉嫌在常年禁捕水域非法捕捞的人员,其中一人曾在今年初因非法捕捞被抓,后被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案发时,男子正处于缓刑期。

11月6日17时许,邻水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邻水县一河段有人在河边挖路,准备下网捕鱼。接到举报后,石滓派出所联合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察看,发现确有两人划船撒网并已离开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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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打草惊蛇”,现场民辅警同渔政执法人员决定蹲守在河岸两侧观察情况。待两人划船收网上岸后,发现其中一人竟是再次见面的“熟人”——冯某雨。

据警方介绍,今年2月,冯某雨曾因伙同妻子“摸黑”使用禁用渔具在常年禁捕水域实施非法捕捞获刑,并赔偿生态修复费用五千余元。

今年2月2日22时许,被告人冯某雨、甘某划船在某河段用渔网捕鱼放网,次日2时许划船去收网上岸时被巡逻的渔政人员当场查获。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认定,两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共计48.022千克。非法捕捞的作案区系常年禁捕水域。两人的行为造成直接损害891.64元、间接损害4458.2元。

事后,冯某雨及其妻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这也意味着此次案发时,冯某雨还处于缓刑期。

因为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冯某雨在民辅警现场控制同伙冯某华的间隙,趁机驾船逃离,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冯某雨、冯某华等2人此次非法捕捞使用禁用渔具三副,捕获渔获物约30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流经大洪河护邻乡场镇-兴仁镇-石滓乡-柳塘乡-八耳镇-复盛乡-丰禾镇-长滩乡-九龙镇-凉乡硪公嘴等地,保护区特别保护期为全年,请广大群众切莫违反禁渔区规定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对于电捕鱼、毒鱼、地笼捕鱼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