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跑官买官、逃避组织调查,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25日消息,湖北省恩施市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苏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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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勇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苏勇出生于1971年2月,土家族,湖北咸丰人,大学文化,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苏勇长期在恩施工作,曾任宣恩县委副书记,鹤峰县委副书记、县长,恩施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15年,他任恩施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次年任市长。

2021年6月,苏勇任恩施市委书记,期间任二级巡视员。2024年5月,苏勇官宣被查。

经查,苏勇理想信念坍塌,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跑官买官、逃避组织调查,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

生活腐化;

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勇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苏勇任鹤峰县长期间,曾因国有土地使用中的违规问题,被省纪委监察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014年9月,湖北省纪委通报10起领导干部问责追责典型案件,其中恩施州鹤峰县被“点名”。

经查,鹤峰县在出让“容阳半岛”等国有土地使用权中,违规实行定向挂牌或协议转让,擅自调增容积率。时任鹤峰县县长苏勇对此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省纪委监察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