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联合国
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也被称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近年来,彭州法院持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深入推进反家暴“联响”机制,案例荣获“第三届成都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在第22个“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之际,我院组织开展了反家暴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请随彭小法一起看看吧。
NO.1
“刘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入选第三届成都市维护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案情回顾
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李某于2020年6月4日在彭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经过多次多方调解、短暂和好,李某仍反复对刘某进行威胁恐吓、实施暴力等行为。2023年3月10日,濛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向李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并通过彭州市法院与彭州市公安局、彭州市妇联共建的反家暴“联响”机制与濛阳法庭取得联系。濛阳法庭宋朝伟法官第一时间赶到濛阳派出所,并同时向家事团队负责人祝增巧法官汇报案情,因当事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尖锐,祝法官随即调配两名法警前往派出所,协助法官对被申请人进行训诫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仅2小时内,人身安全保护令迅速送达到申请人、被申请人、派出所以及妇联,有效维护妇女人身权益。
但李某在人民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多次违反且情节越发恶劣。为妥善化解纠纷,彭州市法院一方面强化人身安全保护,协调民政部门为刘某提供安置庇护,以物理隔离避免矛盾冲突升级;与公安机关、街道合作,通过安装监控设施、加强治安巡逻等方式,保障刘某及居住地周边群众的安全生活;并持续监督后续执行情况,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及时做出相应的司法惩罚。另一方面积极创造调解可能,启动心理干预机制,选派优秀心理辅导员为李某提供心理疏导,尽力舒缓其对立情绪;各部门跨区域合作,联合甘孜法院活用基层解纷资源,在当地权威人士主持下成功促成当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有效降低了该案演变为刑事案件、社会恶性事件的风险,有力保障了妇女的人身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
案件办理的启示:如何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用阻绝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家暴受害者的权益是贯彻落实反家暴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快速响应体现司法态度,在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应减少繁杂手续、缩短办理流程,快速作出处置,体现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态度;二是未雨绸缪制定配套方案,根据案件情况全面做好应对处置预案,配套临时庇护所、心理干预、司法援助等方案预防家暴升级,降低家暴案件向社会恶性事件转化的风险;三是协调联动撑起法律之盾,在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联合公安、妇联、民政、社区等持续监督后续执行情况,形成保护合力对违反禁令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惩戒。
NO.2
11月25日,巧姐党员法官工作室的成员走进社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往来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等方式普及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知识,共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
NO.3
11月25日,家事团队宋朝伟法官回访了一起曾起诉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并对其中有家暴倾向的当事人进行训戒,向其重点释明相关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今后在夫妻相处过程中会互谅互让,绝不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
供稿:祝林圳
编辑:袁 侨
一审:王月诗
二审:赖雪焱
三审:王 敏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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