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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指引》对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

从以上表述不难看出,主要是通过强化监督来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这种思路无疑很有价值,在过去的案例中,很多问题之所以被曝光,主要靠的就是外界尤其是家长的监督。《指引》也明确提出,指导各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不过,家长监督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往往是收到线索之后以“突击检查”的方式曝光问题。显然,保障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工作就在于,通过常态监督使经营者规范工作,不敢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掉以轻心,如此就可以避免问题发生。

概而论之,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学生和家长当然是最敏感的群体,但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他们。必须强调来自执法部门的常态监管,这部分监督保持足够的刚性,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加强的基本盘。至于来自外界的其他监督,当然也有值得完善的地方。其中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一是《指引》强调校长的责任,要求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二是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

陪餐制度并不新鲜,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尝试这种操作。按理说,校长如果和学生在一个食堂吃饭,对食堂食品安全有着切身的体会,势必能及时杜绝问题。但也要看到,不少学校的校长都是学校食堂工作的利益相关方,他们对于学校食品安全的问题和隐患,未必会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看待,不排除会出现刻意忽视甚至掩盖问题的情况。从实践看,近年各地都在探索陪餐制,也出现了一些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地方执行时会打折扣,有的地方则完全沦为形式主义。制度到底该如何设置,要达到怎样的效果,有必要进一步细化。

另外一种重要的外部监督力量,即家长的监督,如何发挥更大的威慑力,这个问题同样值得深入探讨。近来发生在昆明官渡长丰学校的案例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据媒体报道,有家长曾多次向学校反映食堂的食材问题,但都被学校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这说明家长的监督要发挥作用也不容易,这部分监督力量要变得更有价值,需要形成相应的机制。具体来说,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监督是真实的,而不是违背本意,走过场表个态;二是这种表达要及时被听到,并且形成相应的压力。

比如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初衷当然是好的,但如果由学校组织这种工作,所有的问题都在内部表达,这种监督恐怕要大打折扣。众所周知,学校很多的规章制度都冠以“自愿”的名义,但鲜有学生逆着学校的意志行事。如果由学校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家长的声音是否真实,会不会掩盖问题,这些都是未知数。归根结底,外部的监督才可靠,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深度参与,在动员家长力量的基础上,充分扮演好自身角色,现有的监督资源才能发挥实效。

从校长到家长,再到政府监管部门,都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维护者。设立多个监督环节,既是为了强化保障,也考虑到单一做法不能一劳永逸解决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此次《指引》颇为务实,如果在具体机制层面查漏补缺,相信学校的食品安全保障会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