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一中学2024年
第三批次面向全国选聘优秀学科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校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聘优秀学科教师和优秀奥赛教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数额
1. 高中数学教师,2人
2. 高中英语教师,1人
3. 高中物理教师,1人
4. 高中历史教师,1人
5. 高中政治教师,1人
(可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1月22日至2006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优秀教师,学历可适当放宽到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所学专业须为学科相关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11月22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报名时间、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邮箱tsyzbgs01@126.com,电子简历要求:
(1)主题格式:学科+姓名+学校+学历
(2)页数:1页。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写起,注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和专业。请报名教师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315-2595008(工作日上午9:00-11:30)。
考试
考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二个环节。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0:1时首先进行适岗性评价。
1.适岗性评价。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按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评赋分,试讲内容为河北省高中现行教材内容或相关知识点考察,现场抽取题目,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公开选聘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一中校园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薪酬待遇
(一)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1.学校按唐山市相关政策为获聘人员落实编制、工资和福利待遇。
2.参照唐山市人才奖补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12路公交发车时间微调整
自2024年11月25日,12路公交车运行时刻表做出微调,望广大乘客相互转告,提前做好乘车安排。热线电话:0315-7017868/8626868。
附:运行时刻表
断交通告
因唐山市丰南区给排水管网系统改造提升工程一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需要,将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8 日对汇通路(晨光家园东门口 - 晨光家园南侧无名道路)路段进行全幅占道施工。施工期间,汇通全幅机动车道将禁止车辆通行,请过往车辆提前规划绕行路线,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42号)要求,治理地区间价格差异大的部分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下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癌胚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细胞角蛋白 19 片段测定、糖类抗原测定、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等10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糖类抗原测定、250404肿瘤相关抗原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
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务必于2024年11月29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
三、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五、本通知自2024年11月30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唐山你好 (tangshan_n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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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唐山市第一中学、迁安市迁运公交有限公司、丰南交警、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阿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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