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化州市司法局杨梅司法所在杨梅镇平安法治办、吴川市塘缀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化州市杨梅镇水埠村委会莲花园村与吴川市塘缀镇屋山村分水村的跨县域群体性事件。此次调解不仅迅速、有效化解了两村之间的矛盾,做到矛盾纠纷妥善及时化解,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4年4月初,化州市杨梅镇莲花园村村民联系木材收购商,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砍伐木材。当日上午,吴川市塘缀镇分水村村民因不满莲花园村村民在没知会便砍伐木材,并持有2002年吴川镇人民政府所发放的土地权属证,认为莲花园村的行为是故意侵占属于分水村山岭。莲花园村村民则主张该片山林上的树木由其村民种植,且山上有其宗亲老祖坟,拥有1962年由化州市政府发放的土地权属证。双方矛盾尖锐,于当天上午九时,上百号村民聚集在纠纷现场争吵激烈,矛盾一激即发。

杨梅司法所接到杨梅镇水埠村委会的报告并了解情况后,为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事件恶化,司法所所长杨毅第一时间上报杨梅镇人民政府。在获悉该情况后,杨梅镇政府政法副书记陈晓新同志立刻与司法所所长杨毅、派出所所长劳卫宏带领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镇派出所、水埠村委会干部成立调解工作小组第一时间赶往纠纷现场,控制好现场聚集的村民,劝退各方的村民退回自己的地界范围内,然后了解各方的诉求,避免个别村民因情绪激动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

在了解各方的诉求后,陈晓新副书记秉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宗旨,主动与吴川市塘缀镇人民政府及塘缀镇屋山村村委会联系,请求协助处理该纠纷,同时为避免双方人员私自聚集再引发冲突,向杨梅镇人民政府主职领导汇报纠纷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调解过程和谐稳定。

吴川市塘缀镇人民政府接报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赶到纠纷现场,控制好现场耐心劝解个别村民的激动情绪。待塘缀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塘缀镇屋山村村委会干部到达现场后,陈晓新副书记、杨毅所长在现场主持调解,要求双方村委会与自然村都派代表参与调解,其他村民退离纠纷现场。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调解未果,要求双方不得砍伐树木,保持原状,避免矛盾再次激化。

2024年5月23日,杨梅镇水埠村委会莲花园村与塘缀镇屋山村分水村再次聚集现场,双方村民情绪偏激,发生肢体冲突,待公安部门控制现场后,莲花园村杨某某与分水村陈某某因参与两村冲突事件被羁押。但现场聚集滞留的双方村民情绪激动,现场火药味十分浓厚。了解到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这一突发情况后,杨梅司法所迅速行动,联合调解小组赶赴现场,并邀请双方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双方代表因发生冲突存有怨气,调解过程中不断牵扯到历史遗留问题,调解再次陷入僵局,不欢而散。

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调解工作小组密切关注时态变化发展,后续组织双方代表进行调解,为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口,调解员从法律、情理等方面对双方开展劝解工作,引导双方回到圆桌前协商解决问题。

在调解工作小组耐心劝解下,双方村民答应调解。2024年11月22日,杨梅镇、塘缀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双方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到屋山村委会进行最终调解。陈晓新副书记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与诉求,梳理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后,针对问题症结,把法理讲透、把问题讲清、把乡情讲深,化吴两地人民历史渊源悠久,风俗习惯同宗同源,犹如亲兄弟般,兄弟之间没有仇恨,更没有隔代仇,不能将矛盾积怨留给下一代。双方代表要相互理解,尊重历史,和睦相处,“协商了结”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陈晓新副书记让双方权衡利弊,最终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握手言和,事件得到完美解决。当场就拟好初步谅解书并交由双方确认、签订好协议书,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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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及化吴两县跨镇群体性事件得到及时解决,正是杨梅司法所坚持党建引领,在社会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解与实践,将司法所建设成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桥头堡”,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化州市司法局杨梅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