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
1.奥斯曼帝国的兴起
奥斯曼帝国是欧、亚中世纪晚期政治中一个重要因素。
建立奥斯曼帝国的土耳其人原是突厥人的一支。5世纪时,突厥人游牧于天山和阿尔泰山之间。6世纪中叶,突厥人曾于亚洲北部建立国家,并不断攻掠中国边境。7世纪,中国灭突厥国,并在突厥各地设置州府。11世纪,一支突厥人在首领塞尔柱的带领下,进入呼罗珊,并皈依伊斯兰教。1055年,塞尔柱人赶走韦布希人,进入巴格达,强迫阿拔斯朝哈里发封其为"苏丹",在波斯形成塞尔柱人国家。11世纪下半叶,塞尔柱人击败拜占庭军队,进入小亚细亚。12世纪末,塞尔柱国家分裂。13世纪初,罗姆苏丹赐予进入小亚细亚的塞尔柱人一块封地。13世纪末,塞尔柱人首领奥斯曼(1282-1324)乘罗姆苏丹瓦解之际,宣布独立,自称"爱米尔"(总督),建立奥斯曼帝国。
奥斯曼次子奥尔汉(1324-1360)统治时期,初步确立了奥斯曼帝国的一些基本制度。奥斯曼帝国的制度深受阿拉伯帝国阿拔斯朝和塞尔柱国家的影响,以伊斯兰教为立国的基础,《古兰经》是一切权力和法律的最终根据。
奥尔汉开始使用苏丹的称号,苏丹是国家元首,也是最高宗教领袖。奥尔汉任命其兄阿拉丁为维齐(宰相),下设大法官、财政官、掌玺大臣、近卫军团长、海军司令等,这些官员为国务会议(迪万)的成员。并着手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和由土耳其人组成的常备军。完善宗教与教育的统一,建立国家经学院。奥尔汉统治后期,开始向巴尔干地区扩张。1349年,占领阿得里亚堡附近的重镇色雷斯,使帝国获得在欧洲的立足点。
穆拉德一世(1360-1389)即位后,继续向巴尔干扩张。1361年,攻占阿得里亚堡,切断君士坦丁堡与欧洲的联系。1389年,奥斯曼军队在科索沃战役中大败欧洲联军,占领多瑙河以南广大地区。
巴耶济德一世(1389-1402)又向东方扩张,势力达幼发拉底河上游。1396年,10万欧洲十字军侵入奥斯曼帝国,但在尼科波里战役被奥斯曼军队彻底击败。此役,使奥斯曼人在东欧的统治进一步得到巩固。1393年后,奥斯曼人开始进攻拜占庭,迫使拜占庭称臣纳贡,并获得在君士坦丁堡附近的驻军权。15世纪初,帖木儿侵入小亚细亚。1402年7月底,奥斯曼军队与帖木儿军大战于卡拉齐郊外,奥斯曼人败,巴耶济德一世被俘。此后,奥斯曼帝国的重心转入欧洲。
1453年5月29日,奥斯曼军破君士坦丁堡,随即迁都于此。中世纪结束了。奥斯曼帝国进入极盛时期。
2.奥斯曼帝国的继续扩张
奥斯曼帝国于1453年攻陷拜占庭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后,继续推行扩张政策。穆罕默德二世于1461年灭小亚细亚北部的特拉布松国家。1459年,征服全部塞尔维亚。1463年,征服波斯尼亚。1465年,征服黑塞哥维纳。1479年,占领阿尔巴尼亚。此外,奥斯曼还确立了对瓦拉几亚、摩尔达维亚的宗主权,占领热那亚在黑海地区的殖民地及其商业城市卡发,迫使克里米亚汗国臣服于奥斯曼。
塞里姆一世统治时期(1512-1520年),奥斯曼帝国发动对伊朗的战争,占领伊朗首都大不里斯以及南高加索的阿塞拜疆、格鲁吉亚的一部分和库尔德斯坦。塞里姆一世还于1516年打败埃及苏丹,占领叙利亚和巴勒斯坦。1517年占领开罗,灭亡埃及,当时属于埃及的麦加、麦地那相继落入土耳其人手中。这样,奥斯曼帝国不仅控制了地中海东岸和红海一带的通商要道,而且得到麦加城克而伯古庙的钥匙。土耳其苏丹自称是"两个圣城(麦加和麦地那)的仆人",从此被承认为哈里发,成为伊斯兰教诸国的宗教领袖。
苏里曼一世时期(1520-1566年),奥斯曼帝国达到鼎盛时期。苏里曼进行了多次扩张。苏里曼即位之初,就出兵攻占了贝尔格莱德(当时属匈牙利)和罗德斯岛。1526年,又在摩哈赤打败匈牙利和捷克联军。1529年,苏里曼又率军围攻维也纳。1525年,法国国王法兰西斯一世为反对哈布斯堡家族曾两次派特使向奥斯曼帝国求助。1535年,奥斯曼同法国缔结盟约,反对查理五世,使哈布斯堡王朝陷于东西两面受敌的不利地位。
苏里曼继续同伊朗作战,1534年攻下巴格达,占领了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北非,从埃及西侵,于1536年占领的黎波里和阿尔及利亚,并征服了阿拉伯半岛和也门。到16世纪中叶,奥斯曼帝国成了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领土范围包括以前拜占庭和阿拉伯帝国统治过的大部分地区。
3.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制度
奥斯曼帝国是一个庞大的军事封建国家。苏丹集全国政、教大权于一身,被视作安拉的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政府和宫廷,叫做"崇高的阙下",一切臣民都被认为是他的奴隶。在国家政府机构上,中央设宰相(称为大维齐尔)一人,辅佐苏丹管理行政和军事。下设司法和财政大臣(维齐尔)各二人,枢密大臣一人。首都和地方都设有审判官和"穆夫梯"。穆夫梯是法学专家,专司解释伊斯兰教法典。伊斯坦布尔的穆夫梯被称为"伊斯兰教长老",是解释法典的最高权威。伊斯兰教经典被当作国家的根本法典,穆夫梯根据自己对法典的解释进行判决。在地方政府机构上,全国分为31个省,250个县,分别设省长和县长统治。在农村,则设立谢赫(村长)以监管农民。在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农村,还建立了连环保的制度,一人有"罪",株连全村。奥斯曼政府还有一套镇压人民的强大的国家机器。帝国军队的核心是近卫步兵,执行强制收税和军事镇压的任务。特务机构的人员遍布阿拉伯各国。奥斯曼帝国还在阿拉伯各国中推行同化政策和愚民政策,在国家机关、法庭和学校,强制使用土耳其语。
农民被称为"嫩伊亚",意即"牲畜"。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没有土地所有权,不经主人同意,不得离开。16世纪时的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农民如擅自离开,地主有权在15年至20年内追回。农民除了缴纳繁重的赋税外,还要为地主和国家服各种徭役。伊斯兰教徒须缴纳什一税,非伊斯兰教徒则要交更重的土地税。如果缴不出租税,就会受到鞭打和酷刑。如果逃亡,则会被追捕回来治罪,以至处以死刑。城市的手工业者和小商贩,其遭遇与农民一样。
奥斯曼统治者宣布,帝国的土地,全归国有,实际上是规定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归苏丹。国有地称为"米尔",全国最好的土地归苏丹一人所有,收入由苏丹和王宫享用。文武大臣的禄田称为"哈斯"。以采邑形式分封给封建主的土地,称为"西巴哈",领有领地的封建主必须为苏丹提供兵役。能提供5名以上骑兵的采邑称"札美特",提供5名骑兵的采邑称"提马尔"。清真寺所有的土地,称"瓦克夫",贵族的私有土地称"穆尔克"。
4.人民起义和奥斯曼帝国的衰落
奥斯曼帝国多次对外发动侵略战争,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封建主向农民收取的苛捐杂税也越来越多。从农民那里掠夺来的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入封建统治者手中。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激化,阿拉伯人民不断掀起反对奥斯曼帝国的起义。
1511年,小亚细亚东部发生反对重税的起义。起义领袖是沙.库鲁,他自称是"救世主",以传教为名,高举什叶派旗帜,号召人民拒绝服从苏丹,并在锡瓦斯和凯塞里多次打败苏丹军队。苏丹塞里姆一世残酷地镇压了起义,4万多居民惨遭杀害。1518年,在小亚细亚的卡拉希萨尔和尼克萨尔一带,发生由努尔.阿里领导的农民起义。起义农民要求废除一切苛捐杂税。
苏丹军队多次进攻才镇压这次起义。但一年后,即1519年,在托卡特爆发了由哲拉尔领导的反对奥斯曼封建主的暴行和各种苛捐杂税的农民起义。起义军多达2万之众,占领了卡拉希萨尔,并曾一度进军安卡拉。塞里姆派军队到小亚细亚,在卡拉希萨尔附近击败起义军。哲拉尔惨遭杀害。以后,所有类似的农民起义都称做"哲拉尔"。而小亚细亚的农民起义更是从不间断。
1525-1526年,小亚细亚东部又爆发由卡林德尔领导的有土耳其人和库尔德游牧人参加的人民起义。卡林德尔自称"沙赫"(王),提出减轻赋税,把土地和牧场归还农民的口号。起义军有3万多人,多次打败官兵,占领马拉提。苏丹从伊斯坦布尔调来大批增援部队才把起义镇压。
16世纪末17世纪初,小亚细亚东部的人民起义又掀起了新的浪潮。同时,帝国境内的民族独立斗争也不断爆发。1599年,安那托里亚的中部和东部地区,卡拉.雅兹吉领导牧民举行起义,起义者于1600年占领凯塞里城。雅兹吉自立为苏丹,任命官吏,发布命令,征收赋税,拒绝服从伊斯坦布尔政权。起义军与官兵斗争了5年,后来因混入起义的封建主背叛,起义才被镇压失败。
1608年,詹普拉德.奥格鲁领导叙利亚、黎巴嫩人民为争取独立而斗争。他宣布脱离奥斯曼,并劝说地中海国家共同反对土耳其。苏丹采取极其残酷的手段实行镇压,被屠杀的据传就有10万人。与此同时,巴尔干和北非都爆发了反对奥斯曼帝国统治的民族独立斗争。这些起义虽然都失败了,但沉重地打击了奥斯曼帝国的统治。
奥斯曼帝国的统治阶级内部也不稳定。巴格达、埃尔祖鲁姆、鲁美利亚等地的大封建贵族先后抗命,反对帝国的统治,有的贵族甚至拥兵割据,俨然成为土皇帝。一些大封建主勾结近卫军上层分子,不时发动宫廷政变。如1622年苏丹奥斯曼二世被杀,第二年穆斯塔发一世又被推翻。政变的频发削弱了帝国的统治力量。
国际形势也越来越不利于奥斯曼帝国。1569年,奥斯曼帝国被俄国打败。1571年,奥斯曼海军被西班牙和威尼斯联合舰队打败。同伊朗的战争导致最后只好放弃南高加索。同哈布斯堡王朝的战争于1606年签订条约后,不得不承认与匈牙利的哈布斯堡王室享有平等地位,停收年贡。
到17世纪中期,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开始走向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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