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11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8起制止餐饮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依法纠正、查处餐饮浪费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制止餐饮浪费执法力度,从严从速查处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等违法行为,强化餐饮服务者的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公布8起制止餐饮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这8起案例分别是嘉鱼县某酒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崇阳县某餐饮服务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通山县某餐饮服务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咸宁市某家味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咸宁市高新某火锅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咸宁市高新某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咸宁市某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咸宁市某餐饮经营部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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