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关利)6月2日12时许,被告金某某向村干部反映李某某放养的牛将其地里苞谷苗吃了,村干部与金某某单方面协商让李某某赔偿10斤化肥了事,金某某表示同意,想告知李某某,一时联系不上,此事便搁置下来。
当日下午3点,金某某准备到地里插红薯秧,路过时看到李某某在家,就以其放养的牛吃了自家地里苞谷苗需赔偿为由,欲进入李某某家中拿化肥。李某某见状径直上前阻拦,金某某想到被牛糟蹋的苞谷苗气愤难耐,便打了李某某两个耳光。李某某挨了耳光一时间怒火中烧,就到门外将大门紧闭欲把金某某关在院子里,但金某某强行拉开大门要拿着化肥离开,李某某继续阻拦,金某某便抢夺李某某手中拿着准备上山割草的弯刀,导致金某某左手大拇指被割伤。此时“战火升级”,二人在门前倒地厮打,金某某夺过李某某手中弯刀用刀背击打其头部,导致李某某头部裂伤,血流满面,后被送医治疗。事后二人就受伤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某遂诉至旬阳法院蜀河法庭。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年事已高,若仅仅一判了之,不利于化解双方矛盾,宜通过调解解开心结,同时能在当地起到一定的教育警示作用。11月12日,法庭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法官耐心释法说理,逐一分析原告诉请的各项损失,引导双方达成和解,但双方仍然存在较大分歧。一周后,承办法官邀请镇村干部及司法所进行“三力联调”,利用村干部与当地群众相熟的优势,在第一次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在村干部、法庭干警的轮番劝说下,最终由金某某女婿当场给付4000.00元赔偿款,李某某也表示同意。至此,金某某与李某某因“杠祸”引发的纠纷圆满化解。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打架赢了赔钱甚至坐牢,输了承受身体伤痛。当遇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可以寻求村镇干部从中调解,力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可以咨询法院寻求法律帮助,切记不要因一时冲动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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