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成长,这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使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王凤坚定地阐述道。面对那些企图通过“法闹”手段欺诈用人单位,索要加班费、年休假等不合理诉求的个体,检察机关将坚决不予支持。

2022年,北海一务工姜传友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工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敏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加班费及年休假。然而,法院依据敏付公司提供的证据和员工手册,依法驳回了姜传友的部分诉讼请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然。我们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审查案件时,始终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为准,这是因为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其权威性不容置疑。”王凤检察官解释说。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判决文书进行审查,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都未曾出现问题。因此,检察机关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用人单位员工手册,作出了不予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今年检察机关促进营造和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我们明确涉企案件处理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王凤检察官进一步透露,敏付公司曾多次向法院提供姜传友在工作期间睡觉的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姜传友的行为涉嫌违法。尽管姜传友在广西工作已超过十年,但敏付公司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在职员工年休假为5天,法院据此进行判决,完全合乎情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明确指出,加班属于非正常工作。检察机关有责任依法捍卫这一法治精神。”王凤检察官强调,对于姜传友提出的加班诉求,显然是违法行为。所有证据均显示,用人单位已经按照正常上班时间支付了15天的工资。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成为了法院判案的依据,法院依法驳回姜传友关于休息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的不合理请求,完全符合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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