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得知可以申请假释,我眼前出现了一片光亮,开始感悟人生的价值,对前途充满了希望。”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检察院在保安沼监狱组织召开假释案件检察听证会,对服刑人员张某某拟提请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3名听证员参加,案件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监狱民警、申请假释当事人和服刑人员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刑罚执行机关代表阐述了张某某服刑期间表现、列举了相关证据及提请理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监督情况及假释的适用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了需要听证的事项。服刑人员张某某作了陈述发言。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后,就是否建议该犯提请假释进行了评议,经评议一致认为,张某某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且刑罚执行已超过二分之一,符合适用假释的条件,有利于该犯接受社会教育改造,因此支持对服刑人员张某某依法提请假释。
“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审查假释监督案件,既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也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促进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促进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有重要意义。”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大代表、乌塔其监狱民警方芳说。
最后,保安沼地区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听证情况和听证员发表的评议意见,建议保安沼监狱对该犯依法提请假释,并依照有关法定程序规范办理。据悉,该案听证会视频将在保安沼地区所属三所监狱各监舍播放,激励更多服刑人员自觉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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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内蒙古保安沼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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