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有这样一道人尽皆知、老少皆宜的中华料理,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陈皮鸡!然而对此相信很多国人却并未听说过,这也难怪,毕竟这道菜发明于海外,并且最重要的是,其创始人程正昌无论如何也不愿将其带回国内推广。
这就有些令人费解了,在美国这般的“美食荒漠”都能年入两百亿,一年光原材料就能消耗五万多吨,倘若在中国发扬光大,想来一定会赚得更多。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道菜到底是凭借什么火爆美国,程正昌先生又为何执意拒绝将其带回国内呢?
少年离乡
一切的一切还要从程正昌先生的童年经历开始说起。
作为一名地地道道的中国人,程正昌亦是出生于江苏扬州的一户普通家庭,其父名叫程明才,是一名手艺精湛的厨师,都说灾荒年间饿不死厨子,这句话一点都不假,靠着压箱底的淮扬菜手艺,即便战乱横行他也能保障家人的温饱,不仅如此,在解放战争时期,他还混上了蒋介石御用大厨的位置,借此更是顺利娶妻生子,过上了两年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稳日子。
只可惜好景不长,1948年,在国民党蒋介石的恶意宣传下,包括程明才在内,不少南方的老百姓都对共产党、解放军感到了畏惧,听信所谓“共产共妻”的传言后,没什么文化和判断力的程明才为了保护家人,只好花光积蓄买下了几张去台湾的船票,不仅如此,待到新中国成立后,觉得台湾迟早会被解放的他又辗转移居到了日本横滨,并在当地开了一家中餐馆。
是的没错,年幼的程正昌正是生长于这样的环境之中,先是颠沛流离,然后又是烟熏火燎,不过令人感到诧异的是,明明自小接触煎炒烹炸、鸡鸭鱼肉,懂事后的他却十分厌烦厨房,不想子承父业,更不想一辈子与案板为伴,他反倒是喜欢学习数学,并打算借此出国留学,成为一个拥有光明未来的人上人!
其中真相无人知晓,但在博主看来,很有可能是因为他父亲在日本的遭遇,二战结束后,日本人对中国人依旧十分仇视,对待一个中国厨子他们能有什么好脸色才怪,而为了养活家人,程父也只得默默忍耐、低声下气,委屈肯定没少受,身为人子,程正昌又怎能不心疼呢?所以,他这才想要突破阶级,活出个人样来,只可惜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努力了一圈,到头来他却还是没有逃出成为一名“厨师”的命运。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青年时期的程正昌怎叫一个意气风发,自幼成绩优异,十八岁那年更是考上了美国名校贝克大学,并获得了不菲的奖学金,在校期间,他的表现同样堪称出类拔萃,甚至比许多贵族子弟还要优秀,但很可惜,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在生活成本十分高昂的美国,当奖学金花光后,程正昌亦是陷入了困境。
很多社交活动、校外竞赛他根本负担不起,没办法,他也只能低下头颅,去到了学校附近的中餐馆勤工俭学,在此期间,他刷盘子、削土豆,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可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即便如此,考虑到继续深造的费用,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后他也还是选择了放弃。
离开学校步入社会,此时此刻程正昌无疑是迷茫的,原因不难理解,一方面数学专业的就业面很窄,大一点的公司、机构硕士都只是敲门砖,根本没有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说是人人平等,但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现象却是人尽皆知,身为一名中国人,在找工作时他也没少受到针对与排挤。
整整一年,程正昌仍是一无所获,见此情形,父亲程明才便想到了一个主意,大概意思就是他们父子俩先合力在美国开一家中餐馆,程正昌完全可以“骑驴找马”一边帮自己经营饭店,一边继续找更合适的工作,如此一来,既能够保障生活,不至于流浪街头,也算是圆了程明才将中国美食传遍世界的梦想,一举两得岂不美哉?
因此,程正昌这位高学历的数学系高材生也就这样再次接触到了餐饮行业,本以为只是过渡,但任谁也没想到的是,在他的帮助下,这家“聚丰园”不仅做大做强,他们父子二人更是成为了华人世界最赚钱的“厨子”,没有之一!
中餐困境
生在大陆长在日本,本想与“家族产业”划清界限,奈何造化弄人,硕士毕业的数学高材生程正昌最终还是回到了厨房、回到了父亲身边。
大学毕业后,程家父子在美国加州开始了创业,并很快经营起了一家名叫“聚丰园”的餐厅,单单听这个名字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陌生,但如果提到它的英文名就不同了,没错,它正是大名鼎鼎的“Panda Inn”,即,熊猫快餐集团的雏形!
如今的熊猫快餐有多火自不必多说,但却鲜有人知道,在开业之初程氏父子也遭遇了许多困境。
记得那是聚丰园刚刚开业之际,身为主厨的程明才老先生亲自掌勺,誓要让美国人尝到最地道、最正宗的中国美食,他的手艺毋庸置疑,挑剔如蒋介石都提不出任何毛病,按理来说普通人绝对会被瞬间征服,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正式营业后,想象中的分分钟爆满却并没有出现,反之,店里不说是门可罗雀,也着实是生意惨淡,那么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对此,程明才自然是没有头绪,寻找问题的差事只能交给高学历的程正昌,而他这么多年的书也果真没有白读,很快他就通过几个现象查明了生意惨淡的根源。
首先是餐馆的受众人群大部分都是当地的华人,对于父亲的手艺,他们就没有一个不竖起大拇指的,其次是那些美国人的状态,出于好奇前来品尝的不是没有,可一进店里他们却无一例外,全都露出了十分疑惑的表情,最终,大部分人也没有亲自点菜,而是让店里的服务员帮着推荐几个招牌菜,但当品尝过后,选择再次光临的顾客却几乎没有。
这是为何呢?思来想去,程正昌终于得出了答案,其一是“山猪吃不了细糠”,这些习惯了高热量、多糖多油、半生不熟食品的美国人根本享受不起美味的中餐,否则的话又怎会出现华人赞不绝口、美国人尝试一次当即放弃的情况呢?
其二则是因为菜名的缘故,中华美食的命名不但要诠释食材、口味,还要符合“信达雅”的文化特点,可这对于美国人来说就有些“难搞”了,就拿几道淮扬菜的招牌举例,清炖蟹粉狮子头,这该怎么翻译?又是螃蟹又是狮子的,外国人不懵才是怪事,还有什么大煮干丝、水晶肴肉、松鼠鳜鱼,光看菜名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点的是什么东西。
再加上现炒现做上菜速度较慢,快节奏的美国社会根本等不起,这几点结合起来便是聚丰园生意始终得不到美国本地人认可的原因所在。
既然找到了原因,那么接下来自然就是想办法解决了,当然提到这个相信一定会有人提出质疑,认为吃不惯明明是这些外国人的问题,为何要我们去改良呢?这么说的人简直就是“何不食肉糜”,要知道程正昌和父亲开门做生意,赚钱肯定是第一位的,总不能为了所谓的文化坚持就把自己饿死吧?
因此,改良中餐势在必行,程氏父子立刻就根据美国人的习惯、口味进行了调研,经过数年的摸索,终于,在1983年,程正昌在一处商场内开了第一家“熊猫快餐店”,其内核不难解释,一方面是删除一些美国人不喜欢吃的口味,例如辣味、酱味、咸鲜口味等等,转而主推一些酸酸甜甜又或是烧烤风味的品类,另一方面则是进行菜品预制,比方说提前将肉类炸到半熟,又或是干脆提前做好冷藏,等到营业时再次加热。
最后他更是大胆的对菜名进行了简化,省去了一些表意的形容词,只用菜品的主要原材料命名,如此一来,不但成本降低了、上菜时间更快了,也再不会出现一群老外盯着菜单“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情况,你说这生意能不好吗?
事实也果真如此,熊猫快餐店一经开业,立刻就受到了广大美利坚民众的追捧,营业额越来越高、分店越开越多,这才最终造就了程氏父子的餐饮帝国。
而值得一提的是,在熊猫快餐崛起的过程中,有一道菜的作用更是不容小觑,它便是在美国大名鼎鼎,在中国却鲜为人知的“陈皮鸡”!
为何不回国推广?
正宗的中国菜并不符合美国人的口味与习惯,无奈,为了不让父亲的心血付诸东流,程正昌也只好对菜品进行了改良,又是改口味,又是改菜名,甚至还直接推出了“半预制菜”,极大缩短了中餐的上菜时间,这才让曾经濒临倒闭的餐馆起死回生,并逐渐成为了全美最出名的中餐馆之一!
话接上文,熊猫快餐的崛起与陈皮鸡之间的确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过相信很多人都没想到的是,它的诞生实际上竟只是源于一次偶然的尝试。
某天,眼见店里的营业额出现了下滑的趋势,为了尽可能的留住顾客,程正昌与一众厨师便赶忙研究起了新菜品,一番尝试下来,有一道炸鸡块最终落入了程正昌的视线之中,细细品尝,它不但没有传统中餐的油腻感,反倒是带有一种特殊的香气。
见此情形,程正昌立刻找到了那名研制该菜品的厨师,经过询问,他也得知了这道菜的配方,除了鸡块之外,最主要的两个原材料竟然是橙汁与陈皮粉,这也就难怪他能在其中尝出果香味和药材香味了。
显而易见,这正是程正昌想要的菜品,没有犹豫,他立刻着手开始了改良,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试错后,这道美国人家喻户晓的中餐——陈皮鸡亦是粉墨登场,靠着外酥里嫩的口感,与陈皮独特的香气,它瞬间就征服了绝大多数美国人的味蕾,甚至就连当地华人都对其赞不绝口,再加上程正昌绞尽脑汁想出的一句广告词:
“香甜,脆嫩,一口就让你爱上”,陈皮鸡也就这样迅速火遍了整个美国,跟随它的脚步,熊猫快餐的分店疯狂“繁殖”,仅在1990年,全美门店总数就已经超过了一百家,后续,这个数字更是呈几何倍数增长,当然了,程正昌的资产也是一样。
见此情形,旁人说不羡慕是假的,尤其是广大华商,更是争先恐后的找他学习经验,有一次便有一名华人向程正昌提出了一个建议,简而言之,就是希望能将熊猫快餐开到国内,由他来当这个总代理,说罢,本以为程正昌会欣然接受,毕竟谁又会嫌自己的钱多呢?但结果却出乎意料,程正昌很果断的就选择了拒绝,至于原因也很简单。
一方面是因为熊猫快餐的菜品是针对美国人的口味量身定制的,例如陈皮鸡,正是因为其甜甜辣辣的风味这才饱受追捧,可问题是,这样的菜中国人又怎会喜欢呢?刚开始可能会尝个新鲜,但时间久了,莫说是旁人,就连程正昌自己都会感到厌倦。
而另一方面,国内也并没有熊猫快餐生根发芽的土壤,无论是在价格上,还是菜量、口味、品质层面,他们都竞争不过那些土生土长的本土快餐店,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一名工地力工,为了填饱肚子你是会去吃路边十元管饱的自助盒饭,还是会去吃价格昂贵、菜量还小的美国中式快餐呢?
相信绝大多数的普通人都会选择前者,至于收入更高一点的人群,火锅、烧烤、西餐显然更有吸引力,不是吗?中国人的嘴早就被养“刁”了,反正如果是博主本人,出门吃饭,在同等价位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选择中式快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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