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6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有关情况。《惩戒办法》是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的重要配套文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惩戒办法》共18条,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等六方面内容。
其中,详细列出惩戒对象为: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
《惩戒办法》还规定,在惩戒期限内,相关行业对被惩戒人员本人的银行账户、互联网账户、电话卡的多项功能进行限制,从技术层面严防再犯。
此外,《惩戒办法》提出了信用惩戒,要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充分共享名单信息,加强名单信息公示。
看看新闻记者: 王一鸣,董宝忠
编辑: 张博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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