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老年代步车”

俗称“老头乐

这种车不具备上路资质

一些老年人驾驶上路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

发生了一起老年人

驾驶“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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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孔某驾驶一辆绿色三轮代步车沿恩平市发展大道向恩平高铁站方向行驶,与一辆直行方向的粤J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转弯没有让直行,事故造成“老头乐”驾驶人、乘客受伤,两车损坏

交警经调查认定,三轮代步车驾驶人孔某违反了“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规定;小型汽车驾驶人对前方路面注意不足,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三轮车代步车驾驶人孔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小汽车驾驶人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老头乐”

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的相关技术标准

无法进行机动车登记注册和上牌照

因此不能购买保险

即使驾驶者有驾照

也无法合法驾驶上路

“老头乐”的安全隐患

1

无视交规

“老头乐”的驾驶人以中老年人居多,大多没有取得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差,经常驾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违规载客,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

危险驾驶

因为“老头乐”性能差、底盘轻,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倾斜、翻车,车身内部也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等相关安全配置,驾驶员又普遍年纪偏高,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作出判断,行驶安全难以保障。

3

追责不易

“老头乐”的生产制造准入门槛低,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正常机动车国家标准,绝大部分车辆不能依法登记注册上牌照,不能上道路行驶,不能合法购买保险,安全更无保障! 一旦发生事故,追责、赔偿的难度很高。

市面上有部分销售商和厂家

为满足消费者需求

以不用上牌也无需驾驶证的错误引导

使这些非法非标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

披上了看似合法的外衣

现阶段

交警部门对这类车辆

开启了严查严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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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家中有老年人的

请不要将“老头乐”

作为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

或出行代步工具

要做到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一审:贤

二审:军

三审: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