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

远光灯可谓是“马路杀手”

令广大驾驶人深恶痛绝

近日,温岭交警通报曝光

一批滥用远光灯驾驶人

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

01

浙J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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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黄**

违法时间:11月4日 21:14

违法路段:大溪镇河滨路路段

02

浙J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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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严*

违法时间:11月5日 18:10
违法路段:城东街道东环路横湖东路路口

03

浙J8***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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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潘**

违法时间:11月2日 19:34

违法路段:324省道27km+300m处

04

浙C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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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刘**

违法时间:11月2日 19:26

违法路段:横峰街道步云路工业路路口

05

浙J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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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彭*

违法时间:11月5日 22:22

违法路段:泽国镇商城路泽国大道路口

11月21日晚,温岭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19人,设立24个卡点,开展对滥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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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交警也对于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整治时长大约两个小时,全市24个卡点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816例,饮酒驾驶3例,醉酒驾驶6例,超载2例,驾驶机动车违法使用手机、未系安全带等61例,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等76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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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远光灯有何危害?

会缩小对向驾驶人的可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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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来车对距离的感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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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来车观察前方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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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高速公路行驶时,可以使用远光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在以下这些情况中,

驾驶人切不可随意使用远光灯。

1

当机动车驶入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时不应使用;

2

当车辆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会时不应使用;

3

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应使用;

4

临时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不应开启远光灯;

5

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形成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得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远光灯对于行车安全而言

是一把“双刃剑”

正确使用会提高行车安全

反之则会增加危险系数

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

请正确使用远光灯

来源:温岭交警

小编:舒克 审核:杨懿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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