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虞震泽

“以前破乱不堪的闲置厂房,如今机器轰鸣,工人正忙着赶制订单。”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对一处盘活后的闲置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回访,通过招商引资入驻的新厂已全部投入生产,生机盎然。

11月2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相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一案例是湖北法院在依法盘活国有闲置资产、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方面做出的探索。

闲置厂房从杂草丛生到生机盎然

8年前,原湖北金鹏机械有限公司陷入生产经营危机,多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迫于无奈,他们向法院申请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2022年,谷城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企业的厂房从此闲置、破乱,乃至杂草丛生,同时也期待被再次利用。

另一方面,2023年,谷城县城关镇通过大力招商引资,吸引湖北柏奴斯服装有限公司入驻,可没有合适的地方建厂房。谷城法院得知情况后,积极与城关镇联系沟通,准备启用原湖北金鹏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为新入驻的公司所用。

为了让沉睡资产“活”起来,谷城法院依托于此前搭建的“府院联动+招商引资”工作平台,与谷城县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积金、人社等部门建立破产案件财产查询处理事项信息共享系统,并与城关镇联合举办了破产企业资产推介会,再次激活闲置资产,交由湖北柏奴斯服装有限公司使用,新建生产线。

今年7月,湖北柏奴斯服装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特种服装加工项目正式投产。

湖北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相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上述案例表示,谷城法院已经作为试点,在依法盘活国有闲置资产、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做出了探索。

湖北大财政体系建设,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对于加强经济治理、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国有“三资”清理,旨在把分散在各领域的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聚合起来,并通过有效地确认、确权、确值,让各类国有“三资”可量化可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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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更多闲置厂房重现机器轰鸣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国有“三资”清理盘点、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防范财政投资风险、维护国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湖北高院于近日印发《关于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全省法院要明确司法确认标准、优化司法确权程序、提升司法确值质效,对产权明晰的国有“三资”依法依规进行司法确认;对产权界定不够明晰、存在争议的国有“三资”,依法准确进行权属认定;全面规范涉国有“三资”案件司法评估及司法拍卖程序,保障国有“三资”合法合规流转处置。

为护航国有“三资”盘活增值,加快“三变(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实施意见》要求,要建立债务风险联调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国资国企债务纠纷;要防范化解政府信用风险,依法妥善审理政府招商引资、出让土地等纠纷案件,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畅通府院信息互通渠道,探索推进府院招商引资联动机制,为国有资产积极盘活、安全处置、高效投资,助力“三变”改革成效落实落地提供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审慎处理涉及国有重大资产转让等涉国资纠纷,严厉打击侵害国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及时提炼司法审判经验,系统总结国有资产投资所涉法律风险,向有关部门提出风险防范与管控建议,助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法院应当严格履行司法职能,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湖北高院民二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北法院将努力服务“三资”清理盘点、护航“三资”盘活增值、筑牢“三资”保护屏障,助力国有“三资”保值增值,让更多闲置厂房重新机器轰鸣起来。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