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自昌平分局发布了
关于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
创新基地南部地区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一期和二期授权的批复
一 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关于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授权的批复
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重新办理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授权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作为主体,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二、本项目位于昌平区沙河镇,四至范围为:东至东北环线,南至北沙河和立信街,西至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至满白路。项目土地储备前期整理总用地面积约44.78公顷,其中储备整理(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29.16公顷,须同步实施整理(拆迁)用地面积约15.62公顷,具体用地范围根据规划审批文件确定。
三、有关要求
1.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不得将此项目整体或部分向他人转让、转包。
3.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并验收合格后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经营性项目用地按规定入市公开交易。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17个月,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五、原批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关于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有关问题的批复》(京规自昌函[2021]247号)自本批复生效之日起废止。
特此批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2024年11月12日
二 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关于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二期)授权的批复
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重新办理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二期)授权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作为主体,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二期)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二、本项目位于昌平区沙河镇,四至范围为:东至京藏高速,南至北沙河,西至一期规划边界,北至现状马满路。项目土地储备前期整理总用地面积约66.27公顷,其中储备整理(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38.04公顷,须同步实施整理(拆迁)用地面积约28.23公顷,具体用地范围根据规划审批文件确定。
三、有关要求
1.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不得将此项目整体或部分向他人转让、转包。
3.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并验收合格后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经营性项目用地按规定入市公开交易。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36个月,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五、原批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关于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的批复》(京规自昌函[2021]541号)及《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关于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三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的批复》(京规自昌函[2021]659号)自本批复生效之日起废止。
特此批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2024年11月12日
根据相关批复可知:
创新基地南部地区
一二期涉及范围大致为
东至京藏高速
南至北沙河、立信街
西至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北至马满路(满白路)
北沙河
太行路
满白路
一期范围与此前获批的
CP01-0104-0001~0019等地块
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位置有重合
二期位置在该地块东侧
可以参考一下大概位置
昌平区CP01-0104-0001~0019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范围
期待相关项目尽快启动,
有效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沙河邻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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