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眼镜企业广州东方眼镜创办人宋宁,近日成为了被告,来自上海的东方眼镜将广州东方眼镜告上法院,起诉对方商标侵权并禁止使用“东方”字号的标识,一场“东方眼镜”的法律战即将开打,对此,知识产权界的专家们在广州召开了相关研讨会。
专家们召开“东方眼镜”商标战研讨会。
“前哨战”早在10多年前就打响
它们都叫“东方眼镜”。据了解,一个是广州市东方眼镜连锁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目前在广州和周边地区有25家门店;一个是1984年成立的上海东方眼镜,追溯前身是1928年,1993年被评为“中华老字号”,2022年2月上海东方眼镜有限公司成功注册“东方”商标。
而这两间并无任何业务交联的企业,却在2010年开始为“东方”这一商标展开争夺。2010年4月6日,广州东方眼镜公司在第44类眼镜行服务上申请注册第4213953号“东方”商标被初审公告,遭到上海东方眼镜公司的异议,此后双方历经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行政案一审、二审,最终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为上海东方眼镜公司“东方”商号在全国范围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广州东方眼镜对“东方”商标的注册会损害上海东方眼镜公司的在先字号权,最终不予广州东方眼镜核准注册“东方”商标。
这次失利,让广州东方眼镜连锁的步伐受阻,从高峰期的全国开店70多家,逐渐收缩到广州地区。
广州东方眼镜有着37年历史。
上海东方眼镜维权起诉广州东方
不久前,有广州媒体采访了上海东方眼镜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我们有注册商标,广州东方眼镜是侵权。”由于手执“东方”注册商标和中华老字号两大“撒手锏”,今年上海东方眼镜公司在白云区法院将广州东方眼镜的白云新店、创始人和股东一并起诉,要求对方不得再在招牌、广告牌等使用含有“东方”的标识,同时赔偿人民币30万元。
对此,有业界人士担忧,一旦广州东方眼镜在此次侵权诉讼中败诉,那这个37年历史、深受市民喜欢的本地品牌将“毁于一旦”,“这将是让人十分可惜的事情。”而事实上,在广州人的生活中,东方眼镜承载着他们太多的记忆。
记者查询法院各大公告发现,事实上,上海东方眼镜的维权行动并不只针对广州东方眼镜一家,上海东方眼镜公司在取得“东方”商标注册以后,紧接着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批量维权诉讼,一年间提起37起诉讼,起诉目标遍布全国。不过,各案件均暂未有公开判决结果。
专家:“不是同一个市场就不存在竞争”
11月23日,围绕这场日趋激烈的“东方眼镜”法律战,多名知识产权界的专家在广州召开了研讨会。
广东金融学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安雪梅教授认为,广州东方眼镜公司及其加盟店的店铺招牌、店内装潢、物料上的带有“东方眼镜”的标识,涉案标识已与广州东方眼镜公司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足以让消费者辨认其产品或服务是来自广州东方眼镜公司,而非上海东方眼镜公司,所以它使用的相关字号标识可继续一直使用,不受在后注册商标的约束和规制。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董淳锷认为,商标的注册、认定、评审的一个标准是有显著性,但字号并不具有显著性和排他性。眼镜这种商品从使用上的消费地域性是比较强的,因为我们不可能跨越很长的距离去配眼镜,广州东方眼镜持续经营历史也比较长,更重要的是经营地域范围还比较稳定,从消费者需求替代的角度讲,不存在替代关系就不是同一个市场,不是同一个市场就不存在竞争。
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永红介绍,现在对商标、字号的权利冲突的案例,时有发生,而对侵权认定的标准怎么适用,各地法院,包括各层级法院,同类案件判决结果区别很大。从客观行为上讲,上海东方眼镜公司没有到广东落地经营过,它的商誉在广东就不是一个现实的商誉,所以它也没有现实的利益损失,何谈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呢?
来源:新快报记者 邓毅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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