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陕西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发生一起野猪伤人致死事件。此前报道:
今日,岚皋县发布关于野猪伤人致死事件情况说明。说明称,事发后,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近期野猪损害庄稼严重,11月24日上午,陈某树等4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胡某翠(女,76岁)受到攻击,经县医院120救护中心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受害者家属情绪平稳,已达成和解协议。同时,在全县加大野猪危害社情监测,积极稳妥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有序组织捕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防范常识,消除安全隐患,降低致害损失。
野猪出没扰人,该怎么办?
野猪何以这般泛滥?
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动物学会理事胡慧建解释,野猪自身繁殖能力强,一头母猪一年可繁殖20头以上小猪。同时,由于大型食肉动物如野猪天敌缺失,且当前保护力度加强,民众控制野猪能力受限,因此野猪种群发展不受控制。
保护不保护野猪,有着一段深远的历史过程。
1989年,我国第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时,野猪因过度捕猎等原因,数量锐减,在一些地方已经局部灭绝。
2000年,野猪被列入国家“三有”名录。在保护措施下,其种群数量逐渐恢复。
去年6月,国家林草局公布新调整的“三有”名录,野猪被“除名”,不再属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物种。
面对野猪多地肆虐的局面,国家林草局在2021年就在四川、广东等14省份开展防控野猪致害综合试点,多地也积极展开猎捕调控、损失补偿等方面的治理探索。
今年年初,国家林草局等15部门制定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应当防止出现野猪等个别物种过快增长状况。
这些年,各地纷纷行动起来。
在“苦野猪之害久矣”的四川通江,当地政府组建4支护农狩猎队,按照2000元/头给予护农狩猎队补助,探索“枪猎、笼捕、网捕、猎狗围猎”和“公安(特警)+护农狩猎队”等方式,减少野猪危害。通江还安排40万元财政资金购买保险,保障野生动物致害农户的利益。
四川通江的野猪捕猎队。
为推进野猪综合防治试点,江西九江建立健全猎捕管理、枪支管理等安全保障制度,全市共成立护农狩猎队伍7支。
广东野猪致害严重的有肇庆的广宁、封开,韶关的南雄、始兴,清远的阳山、英德等20个县。在广东率先试点建立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服务机制的梅州,该市林业局以《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为基础,对全市辖区范围进行统一投保,并约定保险范围扩展到辖区内因野猪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伤害。
▲深圳梧桐山游客向讨食的野猪投喂食物
专家指出,野猪危害人类多发生在庄稼成熟时,所以它们是来“打牙祭”的,危害人类生活的时间段不长。
胡慧建认为,还需要重新审视“不可食用野猪”这一稍显落后的规定。“要加强科技手段支撑与应用,将私人猎杀与政府猎杀协同起来,同时要鼓励对野猪资源的合理利用。”
野生动物“进城”,人畜发生冲突,背后或许映射出了生态环境某种失衡。双方如何保持和谐关系,是一个需要不断思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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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央视新闻、南方日报
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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