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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

《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将对现行的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分时电价的优化调整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是自2024年12月1日起

暂缓执行尖峰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昆明供电局 市场营销部 成冰:“根据我们2023年的分时电价的政策,今年的1月、3月、4月和12月每天有两个小时要执行尖峰(电价),就是每天有两个小时在峰时段的基础上,电价又上浮20%来执行尖峰,主要是帮助电网削峰填谷。尖峰的时段是由早上的10:30-11:30,下午的18:30-19:30,比如说24小时都要连续生产的企业没有办法错峰的情况下可能执行尖峰电价,也会造成企业用电成本的增加,(暂缓)执行尖峰以后,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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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2025年1月1日起

峰、平、谷时段的划分有所变化

昆明供电局 市场营销部 成冰:“高峰时段就从9:00—12:00、17:00—22:00调整到7:00—9:00、18:00—24:00;低谷时段从23:00—次日7:00调整到2:00—6:00、12:00—16:00;平时段从7:00—9:00、12:00—17:00、22:00—23:00调整到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后续会根据电力供需状况,还有整个电力系统调节的能力等因素,并结合经济社会承受的能力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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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执行分时电价所形成的资金损益,从原来执行分时电价的全体工商业用户按用电量平均分享和分摊,调整为执行分时电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和大工业用户按实际用电量分别对应分享和分摊。本次除了以上变化外,峰平谷时段时长、政策实施范围、浮动系数等继续保持原规定。

昆明供电局 市场营销部 成冰:“这一次的优化调整的范围和现行的电价政策的范围是一致的,就是除了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的牵引用电外,所有的大工业用户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都要执行分时电价,100千伏安以下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居民、农业用电都不执行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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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提醒,为了更好的适应新政策,降低用电成本,用电企业可结合生产计划,优化每日生产安排,尽可能减少峰时段生产时间,错峰用电。用好每天9:00—18:00连续9个小时的平谷时段安排生产,尽可能减少设备启停次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不做调整。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继续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1107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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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编辑:杨晨

编审:李菁

终审: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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