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黄冈麻城市一民办中学男教师被发现死在学校宿舍。11月26日,其家属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死者现年58岁,生前长期执教高三,工作强度较大。

随后,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应,确实有58岁男教师死在寝室,警方已排除他杀。目前,当地教育局已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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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去世,家属悲痛,学生怀念,社会反思,这些都没有问题。

当前的教育,确实令人感到疲倦。但是,大家都在这个环境里,如果暂时不能改变环境,只能优化自己。我们可以对教育提出意见,尽力修正。但是,个体出了问题,一股脑儿甩到学校头上,有些不体面,甚至有带节奏之嫌。

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这位令人尊敬的58岁教师去世,原因尚未公布。到底是外力作用,还是突发疾病?不得而知。

家属失去亲人后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妨等等官方公布的结果。

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这件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不明真相的群众会围观教育,指责当地,甚至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舆论压力。

我想,对于在这里奋斗了16年的老师而言,这个局面一定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我们来看看死者女儿的几句话,“他为了这个学校操劳一辈子,常年带高三,暑假爸爸已经累倒住院过一次了。”“我暑假还发了消息给他们董事长,申请让他工作不要那么大强度,让他带高一。博达没有同意。”“半夜死在学校没有人发现,早上才有人发现。”“晨练,备课上课,各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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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子女,有情绪可以理解,也值得尊重。如果涉及到劳动保险之类的权益,可以按照程序申请。但是,把“锅”直接甩给学校,未免有些过分。

这几句话,其实不值得仔细分析,就知道经不起推敲。一个老师在学校教育学生,一是自己的职业需要、工作需要;二是自己对于教育事业的贡献。“为学校操劳一辈子”的说法从何而来?这是要将学校置于对立面吗?

每一所学校对于老师教学的安排,一定是统筹安排,会根据学校的需要和老师的能力、时间、精力、个人意愿综合考虑。如果这位老师真的不适合带高三,自己主动提出来,学校综合考虑,没有问题。

作为家属,给学校领导提建议,学校可以考虑,也可以不考虑。当学校没有按照家属意见落实,不代表学校没有综合考虑。家属如果以此说事,认定学校对老师不负责,也为不妥。

在当前的教育背景下,老师的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需要为老师减负,这是全社会的呼声,也是一些公知批判教育的理由。但是,在教育尚未改革之前,老师承担相应的任务,是工作范畴。如果在工作时去世,可以归结为因公,但不是讨伐学校的理由。

至于去世后的一些保险、福利、赔偿之类的,有相应劳动保障。学校是正规单位,自然有正规程序。这位家属将其归纳为学校不负责,不知从何谈起?

当前的教育,有需要需要完善的地方,学校也有进一步加强管理的地方,但学校不是受气包。家属有意见可以提,有分歧可以协商,千万不可如此带节奏。

试问,这样自己真的可以受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