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胡芳华摄
人民网武汉11月27日电 (记者张沛)截至今年10月,湖北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581.1万辆、驾驶人达2074.4万人,日均在途车辆达849.9万辆。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连续四年将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建设纳入十大民生项目。2021年以来,湖北省共新增城市停车泊位94万余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48.3万个。截至目前,2024年已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4.9万个。
11月26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推动停车设施发展,缓解城市“停车难”相关工作情况。
开展“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
在湖北宜昌,2700多个停车场、43万多个停车位全部接入智能化系统,形成“全市一个停车场”。市民可以在“宜昌城市停车”APP上,搜索停车场、停车位以及收费标准信息。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宁表示,“全市一个停车场”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把城市内分散布置的各类停车资源整合起来,接入一个智慧停车平台,实现统一管理。
2023年湖北在全省部署开展“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在全国率先以省级层面全面推进城市级智慧停车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17个市州全覆盖,整合路内路外停车资源,打造城市停车“一张网”,提升停车资源智慧化管理水平。已累计接入停车泊位270余万个,车位使用率平均提升10%以上。
通过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可以实现停车资源“一网统管”、便民服务“一端通达”,有效提升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改善市民的停车体验。
保障停车设施用地
湖北自然资源部门从空间规划引领、土地要素配置、存量土地利用、审批手续简化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孙燕介绍,坚持规划先行,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在充分论证、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市停车设施空间布局和规模。对于新建住宅小区,明确停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并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优先保障城市停车设施用地计划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明确停车场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引导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鼓励新建建筑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对应的地下空间配套建设停车场,基准地价可按地下层数递减。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超配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
对于停车场项目,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仅在施工前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按审定备案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即可。
坚决治理停车“乱”
湖北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陈邦全介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全面摸排,在充分统筹道路资源、停车需求、通行规律、居民意见和安全通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一路一策。如在老旧小区周边,科学划定允许小区居民在夜间、周末和法定假期停车的路段、时段。在餐饮、零售等停车需求突出的区域,合理增设路内停车泊位,允许夜间、中午等非高峰时段临时停车就餐、购物。在医院、商圈、车站、机场、码头、公厕等需短时停车的部位,设置限时停车专用车位。
2023年以来,会同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清理工作,摸排清理了2376辆路内“僵尸车”。
公安交管部门对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繁华商业街区等人流密集、停车需求旺盛场所,加强动态巡逻,严查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挤占公交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对违法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采取拖移机动车等方式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化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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