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云朵是刀郎的爱徒,身上的本事都是刀郎传授的,成名之前,她一直住在恩师家中,有点类似于早期的曹云金、何云伟!
云朵原名谢春芳,出名之前在饭店打工当服务员,嗓音不错,但没有系统学习过音乐,家中也没有任何与艺术有关的资源!
在这种草根逆袭的故事中,伯乐往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刀郎,就没有谢春芳,至于《西海情歌》、《爱是你我》、《我的楼兰》等歌曲,或许在影响力上稍弱一些,但依然会成为经典!
可就在近日,音乐人陈伟给出了不同的解释,称刀郎拿走云朵代表作的版权是因为格局小,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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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陈伟,绝大多数网友认识他是因为他经常在自己的直播间“黑”刀郎!
坊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吃一口唐僧肉长生不老,骂一句郭德纲大红大紫,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刀郎!
陈伟靠黑化刀郎斩获了超高流量和话题,经常上热门(热搜)!
截止到发稿日,陈伟已经多次在直播间给刀郎贴标签,比如“新歌是网络垃圾”,比如声音退步严重,开演唱会就是为了圈钱等!
在和好友连麦时,陈伟直言:刀郎的很多歌曲是云朵唱红的,包括《西海情歌》、《我的楼兰》等,一般来说,歌手和艺人解约之后,唱片公司就会把歌曲送给歌手,不会要版权费,任由他们在直播间唱或者开商演!
在陈伟看来,云朵2014年就离开了啊呀啦嗦,且双方都是自愿的,刀郎就没有收回歌曲版权的必要,他这么做就是因为心胸狭隘,眼里只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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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了,歌手单飞,唱片公司就不能收回歌曲版权,或者收版权费?刀郎真的有陈伟口中描述的那么不堪?
首先是双方签订的合同
艺人与经纪公司或唱片公司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歌曲版权的归属。如果合同规定版权归公司所有,那么艺人在解约后可能无法继续使用或演唱这些歌曲,除非获得原公司的许可或授权。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其次是《著作权法》,词曲著作权通常归词曲作者所有,而录音制作者权则归录制该歌曲的唱片公司或经纪公司所有。在艺人解约后,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词曲著作权仍然归词曲作者所有,艺人可以继续演唱这些歌曲,但需要获得词曲作者的许可。
从这两点可以看出:云朵想要继续唱《西海情歌》、《我的楼兰》就要从刀郎或者啊呀啦嗦公司拿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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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云朵事件不是个案
一招鲜吃遍天,在当今这个时代不是新鲜事!
好比歌手马天宇,当年他凭借一曲《该死的温柔》火遍大江南北!
和公司解约之后,马天宇想要唱这首歌,就要支付歌曲的版权费,最终他决定从公司手中买回这首歌的版权!
好比歌手王菲,她在春晚上把《传奇》这首歌唱红,但在其他场合,她没有唱这首歌的权利!
因此,从啊呀啦嗦发出的声明来看,《我的楼兰》、《西海情歌》等歌曲的版权都握在刀郎或者唱片公司手中,云朵必须拿到授权才能演唱,至于陈伟为她辩护的那些话,也只是在道德绑架刀郎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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